1角元的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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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生活的真谛从来都不在别处,就在日常一点一滴的奋斗里。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1角元的历史故事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角元的历史故事

1.一元钱的故事

一元钱的故事 人的记忆是个奇怪的东西,我忘了很多快乐、不快乐的人和事,而童年时代的点点滴滴却记忆犹新。

我记得3岁那年和小伙伴在菜园里玩耍不小心摔在锄头上血流如注的情形。也记得4岁时和哥哥姐姐上山砍柴(实际上是像赖皮狗一样粘着他们),下山时,突然发现爸爸在乡间小路上骑着自行车从城里回来了,兴奋的我丢下手中的一小把柴火飞奔下山,结果像刺猬一样滚下山坡,害得爸爸用一块冰糖放在我嘴里才哄住我的哭声。

在儿时许许多多的记忆,让我永难忘怀的是一元钱的故事,因为那是将我人生历史或者包括命运都改写了的一元钱啊!在我5岁的那年,恰是秋季新学期开学的日子。哥哥姐姐背着书包上学去了,看着他们欢快的身影,幼小的我眼泪摩挲,缠着妈妈说:“妈妈,萍儿也好想上学。”

妈妈摸着我的头叹息:“好咏萍乖,你现在还太小,等过两年吧,现在弟弟还要你带。” 我又哭又闹:“不,妈,我不要带弟弟,我要背书包上学!” “不准哭,现在你哥哥姐姐要上学,缴学费的钱还是借的,你现在还要去的话,妈实在没法子了。”

那时,一年级小学生的学费仅仅只要1.24元钱啊!年幼的我又怎能了解父母的艰辛。那年,是父亲从东北复员回老家的第8个年头,当初父亲为了照顾年迈的双亲,要母亲放弃自己的工作回到了山村,并为爷爷姥姥的茅草房翻新,盖了新房子。

父亲每个月那十几元钱的工资用来还债,全部生活的重担就落在母亲的身上了。在当时,一个女劳动力做一天事才记7工分的年代,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被母亲完全拒绝的我,拉着小弟站在屋门前,看着放学回家的小朋友,那种失落,那种痛苦既然有大人般的哀怨。晚上,哥哥偷偷告诉我,明天是一年级新生报到的日子。

第二天上午,趁母亲出工去了,我拖着小弟拼命往学校跑。在学校的操坪里,我要弟弟一个人玩泥巴,自己却溜到了新生班级的窗口看。

里面的小孩子在拼命的打斗、吵闹、,一位年轻的男教师进来了,大家马上全都安静下来。这时老师发现了我,他出来叫着我的小名:这不是萍儿吗?怎么不进教室?快点找个位子坐下来。

老师不容我开口,将我拉进了教室。我随便坐在中排,老师开始从第一排起登记报到的同学。

耳边响起他们欢乐的笑声,我觉得自己是悲哀的,今天只不过圆了我做小学生的梦,明天呢?倍感孤独的我,悄悄的换了个位子,坐到第八排第八个,也是最后一排最后一个的角落里。在远离笑脸的座位上,伤心的泪水一直在流,我赶紧将头伏在课桌上,没人发现我的异常。

学校的房子是解放初建的木楼,一共三层,楼板是用木板隔的,而地下则是没有任何修饰的黄泥巴地。头就这样深深埋在课桌上,一边抽泣的我,一边百般无聊的用脚拨动脚下的黄土。

我幻想平常妈妈故事中的神仙姐姐会出现,她一定能了解我的悲伤,一定能帮助我。在恍恍惚惚中,下课的铃声瞧响,脚底下也我盘出一个空洞,突然我的脚触到一个东西,像什么纸张,也许是被撕毁的作业纸吧。

可是小孩子的好奇心是无穷的,于是我继续用脚拨弄,出来了,是一张带点粉红色的纸,可能是由于在黄泥巴中呆得太久,颜色已经变成灰蒙蒙的样子。会是什么呢?我俯下身去将它拣起来。

啊!不会吧,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一元钱!虽然我很少见过一元面值的纸钞,但我记得,昨天妈妈给姐姐交学费的钱中就有这么一张!难道真是神仙姐姐来过吗?我拿着那张纸,冲出教室,直奔三楼找姐姐。“姐,我捡了一块钱,你看是不是?”我紧张的仰起头问大姐。

姐姐很认真的看了看:“萍儿,是的呢!你哪捡的?”我飞快告诉了大姐:“在教室的泥巴里,姐,我是不是可以上学了?”“可以,可以,回家告诉妈妈去!”放学后,我们姐弟四人唱着歌声回到了家里。等妈妈收工一进家门,我就大声喊:“妈!妈!我可以上学了,我有钱了!我可以上学了!”母亲在我们的吵闹声中终于弄清了来龙去脉,但母亲并没有和我们一起高兴,只是沉默了一会说:“好吧,萍儿,妈让你去,明天就去帮你缴学费。”

那天的夜晚,是我童年记忆中最快乐最幸福的一晚。由于没有书包,大姐就连夜找来了很多各色各样的碎布头,在昏暗的油灯中一针针帮我缝书包;哥哥则找出自己以前的课本教我识字;小弟看着我们的高兴样,也在一旁呀呀哼着谁也听不懂的调子。

惟有母亲吃过晚饭就出门了,一直在深夜才带着一脸的疲惫回来。后来,我进了村里的小学念书,在二年级的时候随着父母亲进了城,一直到中学、大学、工作。

参加工作后,日子过得殷实起来,见过各式各样、各国面值的钞票,但在我的记忆深处永远忘不了那张让黄色泥土沉淀过淡淡粉红的一元钱。更让我永难释怀的是母亲!我懂事后,大姐才告诉我:那次,母亲没用我捡来的钱交学费,而是将它交给了学校;那天,深夜而回的母亲是为了让我上学,又在向村里人借钱!一元钱改写了我的历史和命运,母亲诚实善良质朴的品质影响了我的一生!一元钱的故事2007年05月25日 星期五 18:40星期一的早上,天下起了蒙蒙细雨。

我匆匆来到车站,准备乘车去上学。这时,车站上已经有很多人了,等了好久,终于有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

2.元朝的历史故事 400字左右

一代名相耶律楚材:一个改变元朝历史的契丹人

蒙元时期是一个民族纷争的时期。蒙古作为一个草原游牧民族,其文化是落后的,中原地区可以供应其所需而其本身又制造不出来的东西,中原在他们的心目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在文化上蒙古人不可避免地要被先进的中原文化所征服。这就使得蒙古人在历史进程中渐渐有了汉化的倾向与发展。在蒙元时期有一个人物对蒙古族的汉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就是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是契丹皇族的后裔,辽朝东丹王耶律突欲的八世孙。耶律突欲是契丹皇族中最早接受汉文化的人之一,他虽崇尚汉文化,却没有汉族士大夫的狭隘的民族情绪和偏见。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华夷之分和华夷之防,他的政治理想是华夷一统,共享太平。 在蒙古灭金和征伐南宋时,许多名士如元好问、赵复、窦默、王磐等人都被保护并起用。耶律楚材还向蒙古贵族传授儒家思想,推进政治制度上的汉化。耶律楚材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功用,在后来忽必烈的建朝大业中,在蒙古进一步的汉化中,基本上沿袭了他走过的道路,并发扬光大。

耶律楚材的改革在当时并没有取得完全的成效,但他对后来忽必烈及其后代的具有汉化性质的政策的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与钱有关的故事,历史故事、

1、善用金钱

美国的石油巨子洛克菲勒,是个很懂得运用金钱的人。有一次,公司打算盖间仓库,请来两个建筑工人。这两名工人是一对兄弟,哥哥叫约翰,弟弟叫哈佛。仓库盖好后,兄弟俩便到洛克菲勒办公室去领工资。

洛克菲勒对他们说:“赚了钱应该储蓄起来,现款如果到了你们手中,一定很快就会花光,不如把它换成公司的股票,作为你们的投资如何?”约翰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当场便答应了。

但是哈佛不愿意,坚持要领现款。结果不出洛克菲勒所料,没多久哈佛就把钱花光了;而约翰因为公司股票涨价,赚了不少钱,过不了几年便成为一个大富翁。

2、跳出思维框架

这一天,有一个富豪到华尔街银行借5000元贷款,为期两周,因为银行贷款须有抵押,富豪便用停在门口的劳斯莱斯做抵押。业务很快办完,银行职员将他的劳斯莱斯停在地下车库里,然后借给富豪5000元。

两周后,这个富豪来还钱,利息仅15元。这时,一位银行职员发现富豪帐上有几百万美金,便好奇问他,为什么还要借那么一点钱。只听富豪说:“15元两周的停车场,你在华尔街你是永远找不到的。而我,将车子停在这里,付出的也仅仅只是这15元而已。”

3、黄金和石头

从前,有一个很有钱的富翁,他为自己准备了一大袋的黄金放在床头,这样,哪怕到了他每天睡觉的时候,也能每时每刻看到黄金,摸到黄金。

但是有一天,他开始担心,这袋放在家里的黄金随时会被歹徒偷走,于是他就干脆跑到森林里,在一块大石头底下挖了一个大洞,把这袋黄金埋在了洞里面。

之后,隔三差五地,这个富翁就会到森林里埋黄金的地方,看一看、摸一摸他心爱的这袋黄金。直到有一天,这袋黄金被一个尾随富翁的歹徒给偷走了,富翁很伤心。

正巧有一位长者路过,了解情况后,便说:“我有办法帮你把黄金找回来!”。只见他用金色的油漆,把埋藏黄金的这颗大石头涂成黄金色,然后在上面写上“一千两黄金”。

长者说:“从今天起,你又可以天天来这里看你的黄金了,而且再也不必担心这块大黄金被人偷走。”别以为这个长者的脑袋有问题,因为在长者的眼里,如果金银财宝没有拿出来使用,那么藏在洞穴里的一千两黄金,与涂成黄金样的大石头就没什么两样。

4、守财奴

有一个守财奴,经过大半辈子的积蓄、工作、放高利贷,终于累积了三万金币, 此外,他还拥有许多的田产房屋及各种财富。他准备以这些财富来好好享受,并拟定了之后的人生规划。

然而,就在他刚刚停止累积财富的那一刻,死神来到他前面,要把他带走。守财奴很不甘心,想尽一切办法及说词,但死神依旧无动于衷。守财奴又说:“ 那就请给我两天好了,两天时间,我将给你我的两万金币。”但死神还是不肯。

甚至,守财奴要求只要一天,且将三万金币悉数交出,死神仍然拒绝。最后守财奴不得以的要求:“ 那么,请你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写完几句话吧!”这一次,死神终于让步了。

于是,守财奴含泪用自己的血写道:“ 人啊!请好好珍惜你的一生,我用我一生的积蓄,整整三万金币,依旧连一小时都买不到,所以要好好珍惜你现在的每一时刻,不要等到生命的尽头,再后悔。”

5、何岳

古时候有个叫何岳的秀才,一天晚上他走路时捡到200余两白银。第二天早晨,他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见到失主,便把钱还给了他。那人从钱袋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

何岳却说:“捡到钱而没有人知道,其实就可以算是我的东西了,可我连这些都不要,又怎么会贪图你的钱呢?”那人谢过他之后就离开了。

后来有一次,何岳在做官的人家教书,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这里,里面有黄金数百两,官吏说:“等到我回来再来你这里取。”结果官吏一走许多年,没有一点音信,后来听人说官吏的侄子有事情南下,何岳便委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带给了官吏。

4.\'一字千金\'的历史故事典故(100字左右)

战国末期,大商人吕不韦做了一笔中外历史上最大的投机生意。他不惜巨资,把作为人质的异人立为秦国国君。异人当了秦王之后,为报答吕不韦的恩德,封吕不韦为丞相,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人物。

由一个商人摇身一变成了进退百官的权威,朝中的大小官员嘴上不说,心里却很不服气。吕不韦也知道他的政治资历太浅,人们可能在私下议论,他觉得提高声望是让人们服气的最好办法。但怎洋才能迅速提高呢?他一时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吕不韦为这件事大伤脑筋,召集门客进行商议。有的门客建议吕不韦统兵出征,灭掉几个国家,立下赫赫战功,以此来树立威信。有人立即反对说:这办法有百害无一利,即使把仗打胜了,回来也升不了官,因为没有比丞相还高的职务了。

重要的是战争风险太大,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万一战争失利,结果会适得其反。有人说:我们知道孔子的学问很好,那是因为他写了部叫《春秋》的书;孙武能当上吴国的大将,是因为吴王看了他写的《孙子兵法》。我们为什么不能写部书,既能扬名当世,又能垂范后代呢?

吕不韦认为这个办法很好,命令门客立即组织人员撰写。吕不韦当时有三千门客,很快写出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文章,书名为《吕氏春秋》。

书写成后,吕不韦命令把全文抄出,贴在咸阳城门上,并发出布告:谁能把书中的文字增加一个或减少一个,甚至改动一个,赏黄金千两。布告贴出许久,人们畏惧吕不韦的权势,无人来自讨没趣。于是一字千金便流传至今。

扩展资料:

一字千金,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yī zì qiān jīn,意思是字值一千金,原指改动一个字赏赐千金,形容文字价值极高,文辞精彩奇妙。也指书法作品的珍贵。

用法:作定语、宾语;指文章或字写得好

结构:主谓式

一、语义说明比喻文辞精当,结构严谨。褒义。使用类别用在“文辞精妙”的表述上。

例句:这篇文章写得极好,情采并茂,真可说是一字千金。李白《静夜思》诗,虽只二十字,但意境圆满,无可增损,真可谓为一字千金之作。

二、语义说明形容价值极高的作品。褒义。

使用类别用在“价值极高”的表述上。

例句:他的作品原本无人青睐,哪知成名之后,一字千金,洛阳纸贵。虽然过了几十年,但那本谈论经济原理的书,依然是众所公认的一字千金之作,无可取代。

三、语义说明指书法上一字价值千金。使用类别用在“价值极高”的表述上。

例句:这是颜真卿的手稿,自是一字千金,价值非凡。今天在古董拍卖会场上,某些名人的书法作品,以高价卖出,真可说是一字千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字千金

5.金镶玉的历史故事和由来

相传春秋时楚国人卞和得美玉献给楚文王,琢成璧,称为“和氏璧”。此璧冬暖夏凉,百步之内蚊蝇不近,乃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秦统一中国后,“和氏璧”被秦始皇所得。始皇令人将其雕成玉玺,镌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再雕饰五龙图案,玲珑剔透、巧夺天工,始皇自是爱不释手,视为神物。汉灭秦后,“和氏璧”落刘邦手中,刘将其作为传国玉玺世代相传,一直传了十二代。至西汉末年,两岁的孺子婴即位,藏玉玺于长乐宫。时逢王莽篡权,王欲胁迫孝元皇太后交出玉玺。太后不从,一怒之下取出玉玺摔在地上,将之摔掉一角。

王莽见玉玺受损,连声叹息,忙招来能工巧匠修补,那匠人倒也聪明,想出用黄金镶上缺角的奇招,修补后竟也愈加光彩耀目,遂美其名曰“金镶玉玺”,这便是“金镶玉”的由来。可惜,这个稀世国宝“金镶玉玺”后来几经转手,到三国时代就不知去向了。但金镶玉的制作工艺却被传承下来,并由宫廷走向民间,达官贵人中出现各种金镶玉饰物甚至金镶玉筷子等。自古民间还有“有眼不识金镶玉”之说,比喻见识短浅、孤陋寡闻。

6.巧妙回答的历史故事

1. 1971年,基辛格博士为恢复中美外交关系秘密访华。

在一次正式谈判尚未开始之前,基辛格突然向周恩来总理提出一个要求:“尊敬的总理阁下,贵国马王堆一号汉墓的发掘成果震惊世界,那具女尸确是世界上少有的珍宝啊!本人受我国科学界知名人士的委托,想用一种地球上没有的物质来换取一些女尸周围的木炭,不知贵国愿意否?”周恩来总理听后,随口问道:“国务卿阁下,不知贵国ZF将用什么来交换?”基辛格说:“月土,就是我国宇宙飞船从月球上带回的泥土,这应算是地球上没有的东西吧!”周总理哈哈一笑:“我道是什么,原来是我们祖宗脚下的东西。”基辛格一惊,疑惑地问道:“怎么?你们早有人上了月球,什么时候?为什么不公布?”周恩来总理笑了笑,用手指着茶几上的一尊嫦娥奔月的牙雕,认真地对基辛格说:“我们怎么没公布?早在5000多年前,我们就有一位嫦娥飞上了月亮,在月亮上建起了广寒宫住下了,不信,我们还要派人去看她呢!怎么,这些我国妇孺皆知的事情,你这个中国通还不知道?”周恩来总理机智而又幽默的回答,让博学多识的基辛格博士笑了。

2 .“派克”笔的来历50年代,有一次,周恩来和一位美国记者谈话时,记者看到总理办公室里有一支派克钢笔,便带着几分讽刺,得意地发问:“总理阁下,也迷信我国的钢笔吗?”周恩来听了风趣地说:“这是一位朝鲜朋友送给我的。这位朋友对我说:“这是美军在板门店投降签字仪式上用过的,你留下作个纪念吧!”我觉得这支钢笔的来历很有意义,就留下了贵国的这支钢笔。”

美国记者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

7.短一点的历史故事

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爱说大话、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最顽强、最不怕死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

有一天,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同时来到一家酒楼喝酒。他们一先一后进了酒楼后才互相看见对方。两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后,便选中靠窗的一张又干净、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不一会儿,酒保送上来了一坛陈年老酒。店小二又替他们剥去坛口上的封口泥,打开了酒坛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店小二替他们各自斟满了一碗酒后,把酒坛子放到桌子上,很客气地退了下去。

这两个“最勇敢”的人喝了一会酒,聊了一会天,边喝边谈,渐渐觉得有酒无肉实在是有点乏味。其中一个“最勇敢”者提议说:“老兄,稍等一会再喝。这样光喝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来,叫这酒店厨师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们下酒。咱俩难得在一起,今天喝个痛快。”另一个“最勇敢”者答道:“老兄,不必到菜市场去买肉了。你我身上不都长着有肉吗?听人说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们将自己随身带的刀在自己身上割下肉来下酒,又新鲜、又干净,不是更好吗?只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最勇敢”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只好同意了对方的提议。不一会儿,店小二将一盆酱端来了,放在桌子上面。他们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自己的腰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血淋淋的放在酱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自己嘴里咽了下去。就这样,他们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吃。当时在场的人看到后又惊讶,又害怕,但谁也不敢上前干预。这两个“最勇敢”者在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他们两个人都自称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谁也不肯在对方面前认输。就这样,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去,他们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地被割下来;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不多久,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都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

“割肉自啖(dan)”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斗狠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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