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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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中国直销历史发展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中国直销历史发展
什么是直销
直销(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发展历史 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
该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 ●1990年11月14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纳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编辑本段法律形成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
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同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1996年4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 ●同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文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001年,我国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传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6年7月24日,雅芳有限公司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批准,从而成为国内首家被允许进行直销试点的企业。 ●2006年12月1日,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开展直销业务,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保洁用品。
●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
行业远景 中国加入WTO,国际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已全面导入,规范的直销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国外多年的市场经济成熟状态可以看到,当前中国政府也正式遵循国际准则,承诺将于入世后三年内开放该领域的市场,而且已经在着手对该领域进行更加有效的立法准备。
可以说,直销就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对此,记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中国直销市场的远景进行了深入的采访调查。 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 直销正式进入中国是1990年。
第一个进入中国的是雅芳公司。 到了1993年时,直销公司从数量上讲已经比较多,直销公司的制度也更是五花八门。
关于这个时期,中国的直销理论研究者们把它称为泛滥无序期。也就是在这个时期,“非法传销”欲演欲烈。
随着媒体对打击非法传销的不断宣传,直销也被蒙上了一层暗淡的色彩,难以还原其本来面目。 其实,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最初产生于美国50年代,当时由于贫富差距太大,许多穷人没有改变现状的机会,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个研究生发明了直销业,让穷人从事这种职业,让富人消费商品。
很快,许多企业滞胀的产品有了销路,萧条的市场有了生机,同时,许多穷人改变了命运,加入到富人的行列中。这种崭新的营销方式很快盛行起来。
关于直销,世界直销协会的定义是这样闸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我们知道,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是这样的:厂家—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批发商—商店—消费者,这其中每个环节都需要管理费用,如:工人、工资、运输经费、厂房水电费,随着每一个环节的增加,产品的价格也越高,而且销售过程中还需要广告费,这些费用最后都由消费者承担,到达消费者手中时,一块钱成本的产品价格可能达到六、七块钱。
这样,造成消费者或厂家的利益受损。象美国的百事可乐公司请郭富城做广告的所有费用,同时假货的出现,三角债问题也危害着企业的命运,而直销却省去了诸多不利因素。
直销则把中间的流程缩短了。
直销的发展历程
直销行业进入中国已经近20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直销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直销在中国发展经历过忐忑与曲折,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直销在中国的。发展史一、我国直销经营的产生及立法进程 直销经营方式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导入我国,其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兴起阶段(1990年-1993年)。
1990年11月,我国境内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经营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直销经营方式正式进入我国内地市场。由直销人员上门讲解并推销商品的方式,引发了社会对这一新型营销方式的关注。
雅芳公司的进入和初期经营的成功,起到了较强的示范作用,面对庞大的中国市场,其他国外直销公司紧随其后,从1992年开始以独资、合资的形式进入我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效仿。
第二,混乱经营到初步规范阶段(1994年-1997年)。随着直销经营的进入,直销形式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和“金字塔诈骗”活动。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从事传销的企业绝大部分属非法经营。这些企业既不注册,也没有规范的营销手段,多数是通过层层“拉人头”,或者以离谱的高价强行销售产品,有的甚至利用直销进行诈骗、帮会和迷信聚集等活动,对社会稳定和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有的非法传销组织以“快速致富”为诱饵,使不明真相的人加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对此,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直销经营中出现的混乱现象予以规制。
尽管如此,传销经营中的混乱现象和大量的非法欺诈活动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第三,禁止传销及部分外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阶段(1998年以后)。
由于当时我国市场发育程度还比较低,监管手段尚不完善,居民消费心理还不成熟,对直销方式不甚了解,加上部分人快速致富的愿望迫切,导致许多人受骗上当,给非法直销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面对日益严重的非法传销活动给社会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带来的危害,我国政府果断地采取了严厉的禁止传销措施,于1998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通知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同时,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美国的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为店铺经营加雇佣推销员的方式经营。
2000年后,又先后发布了一些《通知》和《规定》,对转型企业行为加以规范。200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办公室”,主要负责打击国内非法传销和相关的欺诈活动,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四,开放直销市场及直销法规正式出台阶段(2005年9月)。根据我国经济增长状况和多元化流通方式的发展,以及履行WTO的相关承诺,我国加快了直销立法的进程。
于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并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个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和直销立法进程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我国曾经出台的直销法规、规章到2004年底为止,我国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的规范和管理直销经营活动的法规主要有:1994年8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指示制定并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办[1995]50号),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一律停止批准、登记注册以传销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正式批准41家企业可以进行传销;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传销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对传销营销方式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立法上的突破;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对传销(包括直销)活动加以全面禁止; 1998年6月18日,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8]455号),批准雅芳、安利、玫琳凯等10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经营; 200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5号); 2002年2月,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 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字[2002]31号)。
中国直销业的发展历程
(一)引入期
(1990-1993年)以美国雅芳/安利/仙伲蕾德等直销巨头率先登陆中国为标志。此时,国内企业尚未大批介入。
(二)混乱期
(1993-1996年)外资大量涌入(以台湾为主导),内资企业也纷纷紧随其后,市场开始出现混乱。期间,政府进行了首度的打传行动。
(三)试营期
(1996-1998年)由国家工商局于96年4月批准了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并于97年1月10日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之后,由于很多传销企业以“滚动制”/“双轨制”/“电脑排网”等进行制度炒作,出现了大批传销难民,引发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传销”被政府认定不合当时国情,并于98年4月“一刀切”,全面禁止了传销经营活动。
(四)转型期
(1998-2005年)政府在98年4月对直/传销“一刀切”后,于同年6月份又批准了10家外资转型企业,这些公司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娜丽丝,允许它们以“店铺+直销员”的方式继续经营。(“十家转型”企业的直销许可于2006年12月31日正式废止)
(五)开放过渡期
2005年被视为中国的直销元年。因为政府终于在2005年9月2日由国务院正式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个条例,并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和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直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合法的行业了。从两个“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所有的直销企业都在为适应这个新的法规而进行着内部调整和积极的申牌工作,这将是一个较漫长的“过渡期”,而且还将持续着。
(六)过渡高危期
(2006-2008年)在“开放过渡期”当中,我们正在经历这样一段更加特殊的时期。这段时期是直销业最敏感的时期,对直销企业和经销商来说也是高度的危险期。主要表现在政府主管部门对拿牌后的直销企业的严管和对所有传销活动的严厉打击。即便是已拿牌的企业,如果不能遵守《条例》的规定,同样不能从事直销活动,甚至取消其直销牌照。
(七)开放成熟期
这一时期的到来,将标志着《直销法》的正式完善和实施;将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机构的成立和运行;将标志着中国直销与《世界直销联盟》的融合;标志着中国直销对外全面开放的时机已经成熟。
中国直销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直销业的发展十分曲折。
第一阶段1990年-1998年4月:兴起—混乱—失控—整顿
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当然这是一家没取得任何许可的公司。当时在中国沿海的一些省份由境外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发展起来的直销网络活动已很普
遍,只是人们对直销了解不够,没引起政府重视。1990年11月14日,第一家正式注册登记的传销公司是美国雅芳美容品公司。
随后传销公司蜂拥而起,尤其是各地非法的传销公司和“老鼠会”发展混乱。针对全国因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1994年9月22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再发240号文《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由于种种原因,这两个通知并没有在地方政府得到完全贯彻,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并首次批准了41家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这时我国直销业进入相对平静期。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这办法以“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谨慎试点”为指导思想,对传销企业的行为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是一个比较好的文件,但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加之文件并规定“多层次传销”公司由国家工商管理局批准,“单层次传销”公司由地方省级工商局批准,许多企业开始扩张发展,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是地方政府批准的“单层次”传销公司不规范运作几乎都行“多层次”之实,加上大批非法传销公司推行“老鼠会”制度,到98年初时已有失控的迹象,各地大量的传销商闹事、流窜给社会治安带来不稳定因素,相当多的公司市场计划具有猎人头的性质;加上社会处于转轨期,人心思富,心态浮躁,为提倡一夜暴富的非法公司提供了土壤;而且一些企业培训混乱,充斥着毫无节制的煽动、毫无根据的宣传和意识形态上的洗脑。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中国直销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差不多又回到起点。
简单描述一下直销的起源和直销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是啥
直销的起源与发展史
上阴影,谈直销色变。直到1979年,美国安利公司进入日本,带来了正当的直销理念。日本的直销业才开始继康发展,1995年日本直销总销售额高达304亿美元,高于美国。最大的直销公司是安利公司,于1992年创下15亿美元的业绩,并号称大约有了亿元的盈余,从事安利者人数更多达130万人。安利也是在日本最成功的外商,排名第二,仅次于可口可乐公司,安利日本公司股票上市以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营业额第十大公司。今日。日本是全球最大的直销王国。
为了使日本的直销业有稳定可靠的发展,日本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规制度。1980年,日本成立了直销协会,是个半官方机构,协会的资金及主要理事和事务人员,三分之二由通产省委任。1992年该协会已拥有206家会员直销公司。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日本直销几乎是以30%的平均速度在增长。据日本直销协会估计, 20世纪80年代,日本直销业的销售为120亿美元,有100多万从业人员。到1995年,日本直销营业额为304亿美元,占世界直销总额的40%,成为世界直销第一大国。现在,日本国内的零售业每年营业额中约有80%是通过直销完成的,而且很快向海外扩张。
中国香港直销业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至今已有30年发展历史。1979年,安利、雅芳和时代生活3家公司发起成立了香港直销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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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中国直销的四个发展阶段
中国直销发展的四个阶段 在98年以前由于非法传销的影响把我国的直销业作歪了,我国的老百姓已经是根深蒂固,对于带“销”字的东西就认为不是什么好东西,自98年通过李兰清主持的青岛会议之后国家已经把我国的直销业扶上了正轨,希望每一位老百姓都能回来重新认识我们今天的直销业,可以说是给我们贫苦大众的最后一次翻身的机会了,对于我门国家的国情根本就不适合做以往的传销,那是发达国家的产物,而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网络营销,是到传销的过度阶段,作传销我们要有社会背景,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才行,而今天的网络营销是适合我们每一位老百姓来做的好的行业,让我们编织一个人际网络,我们每人都有一个交际圈,用我们现有的交际圈来编织我们的人际网络,来赶上时代的步伐,当今21世纪就是一个网络的年代,可以说是个三网合一的年代,有电脑网络,这个对于每个老百姓来说是不大适合的,还有连锁店网络,它需要你雄厚的经济实力,老百姓做不起来,最后就是人际网络,对这个每个人都有,谁都有几个好朋友,21世纪你有大网你就扣大鱼,有小网你就扣小鱼,那么你没有网,没办法你就是别人的网中鱼。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我国的发展阶段,也给大家讲一下传销于网络营销的区别。现在的直销业,无非是一个卖货的行业,是卖货方式三商法,也就是无店面的卖货。
全球有200多个国家用的全球在用这样的方式卖货。大家都知道跨国的直销公司——安利,在全球有117个国家。
已经有26个国家给他相对的立了法。也确定了直销业在世界的位置。
我们不是考古学家,也不是历史学家,我门就从我国改革开放的时候说起1949年以前我国实行封闭式管理——→发展到计划经济——→又发展到市场生产化。 所谓的计划经济就是当年的那些粮票,油票,肉票。
你买什么东西都需要这些才买的到。 然而市场生产化就是人们需要什么东西,国家就生产什么东西``````。
可是10年的文化大革命和2次战争
也就是在70年代初。小平同志提出科技生产力。
但是到现在原本需要100人完成的量,现在只要30人就可以完成了。 100-30=70 70人?这70人又去干什么呢。
据调查在2010年我过下岗人员将要达到3—4亿。农业下岗1.5亿。
这时候你们会说我在家耕田怎么会下岗呢。这时我就告诉大家,三峡电站淹没了多少土地,加上国家现在要求退耕还林所以。
。将下岗1.45亿,在加上其他的下岗几千万。
这3—4亿人又去干什么呢?又将去打工,可是大家都知道打工苦。当打工打了一点钱后。
就去经商,但是大家也都知道现在的商场如战场。到处都是勾心斗角。
事业经商也是经不了多久,但是为了生存还是要去打工,所以 打工和经商 已经达到饱和了。也就是说在这2者之见无限的循环。
也就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16个大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会,改变命运。先后从国外引进了6大新鲜行业:股票 期货 房地产 保险 广告 直销1:股票:开始来到中国的时候那里不是说这个的坏,今天报纸上说北京的哪个因为炒股,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上海的哪个也是炒股,跳楼自杀。但是哪个又知道北京“中关村” 上海的“莆田村”和广东的深圳的出现了多少个因为炒股成了100万富翁的。
当股票运行成熟了以后国家也给他立了法。现在上涨下跌不超过10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现在你一夜之间成不了百万富翁。也不会倾家荡产。
2:期货:这个大家肯定很熟悉吧,就是当年的无限贷款,可是又有几个人敢带呢?3: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
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4:保险:大家也很熟悉吧。
当年来到中国的时候。有几个人去买保险,但是现在呢。
上学必须要买保险,开车必须要保险。还有其他的什么保险都来了嘛。
5: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并消耗一定的费用,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所谓广告,从汉语的字面意义理解,就是“广而告之”,即向公众通知某一件事,或劝告大众遵守某一规定。
广告一词,据考证是一外来语。它首先源于拉丁文AdA verture,其意思是吸引人注意。
中古英语时代(约公元1300—1475年),演变为Advertise,其含义衍化为“使某人注意到某件事”,或“通知别人某件事,以引起他人的注意”。直到17世纪末,英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活动。
这时,广告一词便广泛地流行并被使用。此时的“广告”,已不单指一则广告,而指一系列的广告活动。
静止的物的概念的名词Adv。
请问直销在中国有多少年的历史了?它与传销的性质有什么不同?它是
首先可以肯定直销合法,因为去年12月份国务院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但是只给雅芳集团颁发了直销执照,其他的集团没有直销执照(像安利公司等),对于像其他公司的直销活动国家没有许可(不给他们执照),同时也没有禁止(像安利等公司一直在从事直销活动,也没有查处)。
直销与传销有很大的区别:直销合法,传销不合法;直销不用缴纳费用,传销必须缴纳保证金或者什么的(就是骗人钱的);直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传销怕人跑了,限制人身自由;传销以欺骗为目的,恶意拉下线,一般都是亲朋好友,直销也拉下线,但是以营利为目的,没有欺骗性;直销的产品都是国际上有名的大公司生产的,有质量保证,传销一般没有生产企业,产品也不合格,。
直销在中国未来有发展前途吗
直销就是:“直接于消费者家中或他人家中、工作地点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进行商品的销售,通常是由直销人员于现场,对产品或服务作详细说明或示范。”
2005年 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同时生效,中国直销立法终于走完了重要的一步。 由于一些直销企业为了急速暴富,采取了一些投机取巧的做法。
所以,才有了如此一个管理条例配发一个禁令同时出台的奇怪现象。因此,直销条例可以说是“严”字当头,尤其是把有传销性质的“老鼠会”更是作为首先打击的对象。
中国直销资讯服务中心主任罗光清分析:“30个拨出比例的百分点控制了有限层次的发展,因为真正出现这种非法传销或者金字塔式的营销模式的,基本上是多层次的。 ”据调查,中国对直销感兴趣的人群约占总人口的2%?2%,但能长期坚持经营的一般不超过0。
5%。部分消费者对这种无店铺的新型营销模式还不是十分适应。
目前,已经进驻北京的几家直销企业对条例的出台非常关注。有迹象表明,直销员的模式发展空间有限。
按照直销法规细则规定的“详尽”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比例相当高的保证金,将使不少的直销企业倍感吃力。 首先,允许直销的产品仅限于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和小型橱具5项。
其次,在《直销管理条例》的配套规定中,明确要求了直销企业必须存缴保证金,用来解决企业与员工或消费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保证金要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收入的15%水平,最少不得低于2000万元,最高不超过1亿元。
专家认为,这样的条款一出,势必会让相当一批资金不太雄厚的中小直销企业感到吃力。首都经贸大学教授陈及:“高额的保证金是个门槛,一些小型的直销企业如果交不起这笔钱就要打退堂鼓,从而也可以起到淘汰一批劣质企业的目的。”
还有一项让直销企业头疼的规定就是信息披露。 按照新规定,企业每月的经营收入、直销员收入及纳税金额等都要向商务部、工商总局上报。
一些直销企业高层私下向记者表示,这些披露的问题将可能涉及直销员的个人隐私,而且如此详尽的信息披露,在执行上也是个不小的难题。另据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对直销感兴趣的人群约占总人口的2%-3%,但能长期坚持经营的一般不超过0。
5%。部分消费者对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模式,面对面地直销培训很不适应。
消费者:“挺烦的。来回来去地总是说,感觉很不好,从心理上就很抵触,没有安全感。”
“连个店铺都没有,我觉得太不安全了,我宁可去商场里买。”这些担心在新办法中都有明确规范。
例如要求直销企业必须要有专卖店的经营模式,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变相培训等等。 直销法中,对于争议最大的佣金拨出比例问题,草案仍紧持限定在30%以内。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这将逼迫不少直销企业使出变通招数,规避限制。新规定是为了鼓励发展单层次直销,对业务团队的掌控力更强。
但现在直销企业对经销商的佣金一般在50%至60%之间,如果达不到这种幅度,直销根本开展不起来,因此企业一家会想到变通招数。 他们可能采取的方法是,巧立名目设立很多奖励项目,向经销商转移利润,或在给经销商30%之前,先另外制定一个终端销售指导价格,经销商可以根据这个指导价进行价格上的协调。
这样会形成双重价格体系,导致市场价格混乱,难以控制专卖店窜货、跨地区销售。这样还会出现两套账目的问题,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的账目情况是与商务部联网的,在网上做给商务部看的是一种计算方法,在市场上给经销商看的账目又是一种做法。
在直销立法前期,雅芳获得了国内第一个直销试点,似乎表示单层直销受到了高层认可。对此业内人士称,实际上,安利多层次直销方式并没有被彻底关在大门外。
在西方国家,赚钱就是赚钱,只要遵纪守法,怎么赚钱那就是你自己的本事了,即使佣金拨出比例定在90%,你有能耐弄到手你就去干,市场自然会在利润达到社会平均比率的情况下把过于贪心者驱逐出去。 而在中国,一切都要政治化,都要服从政治的需要。
在内部局势逐渐不稳定的当下,“老鼠会”这种多层次有组织有利益的集群,显然对政治稳定构成了直接的威胁,很可能发展成为被称作“邪教”之类的团体,并在经济成分上衍生出政治诉求,在中国特色的权力资本化与资本权力化的社会环境中,这种无店铺模式一旦演化为看不见摸不着的社会势力,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所以,才有了对“明确要求了直销企业必须存缴保证金,用来解决企业与员工或消费者之间的经济纠纷。
保证金要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收入的15%水平,最少不得低于2000万元”、“企业每月的经营收入、直销员收入及纳税金额等都要向商务部、工商总局上报”这种匪夷所思的规定。 通看上去,其他行业没有一个会有如此严格的规定。
2000万元爬在国家帐上不能动弹,这相当于中国统计口径下一个中型企业的资产总值!而企业经营收入、直销员收入及纳税金额不仅要对税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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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政治发展历程有那几个阶段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专题线索梳理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
中国石油的发展史的简明历程是什么新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史中国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是一项新兴而古老的事业。它成为中国现代能源生产的一个重要工业部门,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的事情,而中国发现和利用石油和天然气技
1.我国法律发展史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为起点,中国法制历史传承四千余年,其总体的发展脉络、相互间渊源继承关系是异常清晰的。不过,四千多年间,朝代不断更替,政权屡经变更。所以从宏观上观察,各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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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05年中国第一部电影《定军山》的诞生到2019年,中国的电影已走过了整整114年的历程。在这百年的中国电影历史长河中,中国电影的发展史离不开中国武术的熔入。 中国电影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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