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土地及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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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商朝的土地及财政制度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商朝的土地及财政制度

2、土地财政历史形成

商朝的土地及财政制度

商朝的土地制度为拟血缘群体共有制。从名义上说,商朝的所有土地都是以商王为代表的王族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由商王作为全国的父家长分配给同血缘贵族和异血缘贵族使用。由这些号称为“子”的次级父家长们管理自己的族众。所谓的私田,就是各自为了生存而占有的田地,所谓的公田,就是要供养各级官吏而上徼的租赋。当时的农民都以血缘族群的方式累世聚居在世代相传的土地上。原始社会时,他们自种自吃。进入文明社会后,不管谁当头,都得交田租。开始是劳役地租,集体耕种的一村农民,要先耕种公田土地,那上面生长收获的粮食要供养王室或侯伯。他们也有自己的头。通常都是年长者,每日坐在村口,早上监督村民出去种地,晚上检查他们带回多少柴禾。还要监督妇女集体制衣。这些人就是秦以后的地方三老。往往都是由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

村民除了交纳粮食之外,还要服劳役,如修路、筑城、参加围猎等。战时还要随主人出征,并自备装备、口粮,这就是后代的赋。各地贵族把农民上交的粮食除留自己享用外,还要上交给王室一部分,并负担提供军事力量及王室建筑劳役的任务。

商王族也有自己的土地,名为“王庄”,面积相当大,诸侯国中也有王族田地。耕种王庄之田称作“藉田”,开发王庄之田称作“裒(pou上声)田”。王族派专门的官令尹、小藉臣、小众人臣等管理监督大田耕作。王庄的收获物储藏在专门的仓库内,甲骨文中称为“廪”――仓廪实而知荣辱。商王也时常派人到各地去巡视,称为“省廪”。当时,这些仓库中的粮食只用于商王族众的供给,官吏和军队都各自由自己的土地所出自行解决供给问题。不由国家统一负担。

其余则是各地侯国和方国向王室交纳的贡品。有牲畜、野兽、货币、谷物、奴隶、美女、占卜用的龟甲、兽骨等。开始这些贡物是各地方势力向中央表示臣服的进献,后来,王权加强,或商王荒淫无度时,这些贡赋就变成中央强制收取的赋税。

外服官指商人所封的诸侯或臣属于商王朝的方国。《尚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在甲骨文中有侯、伯、子、男、任等称,都是商代诸侯。诸侯领地散布于王畿之外,他们有自己的职官和军队,是自给性较大的政治实体。诸侯承认商王朝的宗主权,并要对商王室尽一定的义务。主要有:

1、戍边。2、随王出征,讨伐叛国。3、向王室纳贡。4为王室服役。此时的中央与地方诸侯的关系,要比夏朝时紧密而严厉多了。如诸侯不服从商王命令,则要加以惩罚。例如:商王文丁十一年,就杀了周族首领季历,纣王把周文王囚禁在里,都是王权行于诸侯之证。

外服官指商人所封的诸侯或臣属于商王朝的方国。《尚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在甲骨文中有侯、伯、子、男、任等称,都是商代诸侯。诸侯领地散布于王畿之外,他们有自己的职官和军队,是自立性较大的政治实体。诸侯承认商王朝的宗主权,并要对商王室尽一定的义务。主要有:

1、戍边。2、随王出征,讨伐叛国。3、向王室纳贡。4为王室服役。此时的中央与地方诸侯的关系,要比夏朝时紧密而严厉多了。如诸侯不服从商王命令,则要加以惩罚。例如:商王文丁十一年,就杀了周族首领季历,纣王把周文王囚禁在里,都是王权行于诸侯之证。

土地财政历史形成

"土地财政"是如何形成的

一、土地财政的形成:

对“土地财政”依赖比较严重的应该是中部不发达城市和沿海还没有形成产业支撑的开发区,欠发达城市和新兴地区由于没有相关产业作为支撑,“土地财政”必然成为政府收入主要来源。“土地财政”的形成与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有关。土地都是通过买断的方式使用几十年,这造成地方政府官员乐于寅吃卯粮、竭泽而渔,根本不考虑下一任政府官员如何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

二、土地财政"的影响:

1、土地财政加大了经济结构转型的难度。

土地财政的实质是,以卖地换取投资资金,再以投资资金拉动土地升值,土地升值后再开始新一轮卖地,对经济结构将造成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在需求结构层面,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投资需求的不断扩张,而消费需求始终难以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二是在产业结构层面,房地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龙头产业,与房地产业高度相关的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重化工业部门迅速扩张,加剧了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三是在技术创新层面,由于房地产业的暴利,不仅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而且抬高了资金成本,造成企业热衷于“挣快钱”,而对实体经济部门的研发投入缺乏热情。

2、土地财政加大了金融风险。

土地出让金和财政税收难以满足政府推进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为解决城镇化建设的融资难题,地方政府通过设立投融资平台的方式来调动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抵押土地资产获得贷款收入和发债收入,是目前地方政府最常用的一种融资方法。从目前来看,这种融资模式面临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融资利率高,2011年以来,在投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遭遇严格限制后,地方债务转移至银行表外,通过城投债、信托等理财产品形式滚雪球式扩张,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投债发行量同比增速高达148%,2012年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资金新增规模达1.16万亿元。一般而言,城投债的发行利率较同一信用等级的普通信用债略高,而信托贷款的利率水平更是普遍比银行信贷高50%-100%,高利率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融资期限错配,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属于中长期项目,建设周期一般在5年以上,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期限一般在5年以内,部分信托贷款的期限甚至为1年,这种,长借短还”的现象导致地方政府在部分时间段面临贷款集中到期的偿还压力,依据公开数据粗略计算,截至2012年底,中国各银行至少滚转了3/4的到期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尽管可能存在高估,但短期偿债压力的加大却是不争的事实;

三是易受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出让金收益是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来源,2008年底以来,鉴于房地产价格持续高企,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保持持续高压,房地产投资和房地产销售经常呈现大起大落状态,由于政策风险的存在,房地产企业对于拿地日趋谨慎,导致地方政府土地相关收入的波动性加大,还款资金来源不稳定。

3、土地财政透支了经济的长期增长潜力。

我国的土地出让制,主要是借鉴香港的土地批租制,是将未来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由政府向企业一次性收取,而短期内政府如果做不到土地收益资金的高效使用,必然会造成寅吃卯粮和不可持续,提前透支未来的经济增速。

首先,从经济学理论上讲,理性的经济主体会将未来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生产、投资和消费考虑在内,在整个生命的存续期间平衡分配资源和资金,做到效益最大化,而地方政府五年换届一次,官员以完成任期内目标为己任,尽力扩大任期内投资规模,与地方经济的长期发展目标存在矛盾,透支未来增速不可避免;

其次,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据测算,1990-200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比例大体在0.9-1之间,2010年这一数字上升到1.45,这意味着,在资本形成环节,投资高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固定资本形成的同步扩张,资本积累效果存在折扣,1990-2000年,我国增量资本产出比为3.65(增加单位总产出所需要的资本增量),2005-2010年这一数字上升到4.97,这意味着,在资本使用环节,投资高增长的同时,伴随着投资效率的明显下降。

经过2009年至2010年的基础设施投资浪潮,目前中国东部新增基础设施的使用率尚可,而在中西部地区则出现了大量新增基础设施使用率较低的状况,也从侧面反映了资金使用效益的下降。

论述什么是“土地财政”,其产生的原因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基金预算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

原因:对“土地财政”依赖比较严重的应该是中部不发达城市和沿海还没有形成

土地财政

产业支撑的开发区,欠发达城市和新兴地区由于没有相关产业作为支撑,“土地财政”必然成为政府收入主要来源。“土地财政”的形成与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有关。土地都是通过买断的方式使用几十年,这造成地方政府官员乐于寅吃卯粮、竭泽而渔,根本不考虑下一任政府官员如何解决财政收入的问题。

“土地财政”有哪些利弊

土地财政,作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种工具,可谓利弊互见。

在中国,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形成,大体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这十几年,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其奥秘就在城市政府通过经营土地,积聚了大量建设资金。

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农民进城务工。 其正面效应不容否定。

但是,问题也由此而生。 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

本世纪初,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当时中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已占GDP的30%以上,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一方面导致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抑制了社会投资。

虽然中央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但迄今并未根本改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城乡差距和和地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

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投向哪里,对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多年来,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投向城市建设,刺激了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大繁荣,带动了建材、民用电器、民用五金、民用化工等产业的发展,生产能力严重过剩。这条产业链基本处于低端,过度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与中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背道而驰。

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 。土地出让收入由本级政府“自收自支”,长期缺乏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

近些年来,各地搞了不少“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攀比之风愈演愈烈,老百姓深恶痛绝。在此过程中,少数党政干部财大气粗,挥金如土,为所欲为;同时“土地寻租”活动愈演愈烈,公款化为个人“灰色收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反应强烈。

第四,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同时,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的收入过分依赖房地产开发商。

而在中国现实中,由于集体土地不能开发房地产,现有的开发商其实处于天然垄断地位,这使其有可能大肆抬高房价,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 总的来看,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土地财政曾经发挥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其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明显、突出,已经成为今后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今后,应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让土地财政逐步退隐历史舞台。

中国主要是借鉴香港的土地批租制。 但是,香港的土地管理与土地批租(即经营),分属不同的部门,并且把政府的土地收益纳入基金管理,杜绝了支出使用的随意性。

而恰恰这一点,我们没有学。 之所以如此,也是由当时复杂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负责统管全国城乡地政,逐步推行有偿使用土地制度改革。 然而,当时许多地方政府和一些中央政府部门,不愿实行有偿用地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当时的主要矛盾,是如何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顺理成章地承担起国有土地的经营职能,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但历史不会有终点。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随之产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大约在20世纪末期,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建立起来,土地财政也逐步形成,政府经营土地的弊端才越来越显现出来。如果说,当年学香港只学了一半甚至不到一半,是个历史的欠账,那么,这个欠账总归要还,恐怕到了该还账的时候了。

土地财政的利弊

土地财政,作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种工具,可谓利弊互见。

在中国,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形成,大体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这十几年,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其奥秘就在城市政府通过经营土地,积聚了大量建设资金。

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农民进城务工。其正面效应不容否定。

但是,问题也由此而生。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

本世纪初,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当时中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已占GDP的30%以上,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一方面导致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抑制了社会投资。

虽然中央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但迄今并未根本改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城乡差距和和地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

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投向哪里,对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多年来,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投向城市建设,刺激了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大繁荣,带动了建材、民用电器、民用五金、民用化工等产业的发展,生产能力严重过剩。这条产业链基本处于低端,过度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与中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背道而驰。

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 。土地出让收入由本级政府“自收自支”,长期缺乏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

近些年来,各地搞了不少“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攀比之风愈演愈烈,老百姓深恶痛绝。在此过程中,少数党政干部财大气粗,挥金如土,为所欲为;同时“土地寻租”活动愈演愈烈,公款化为个人“灰色收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反应强烈。

第四,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同时,土地财政使地方政府的收入过分依赖房地产开发商。

而在中国现实中,由于集体土地不能开发房地产,现有的开发商其实处于天然垄断地位,这使其有可能大肆抬高房价,广大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总的来看,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土地财政曾经发挥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其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明显、突出,已经成为今后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今后,应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让土地财政逐步退隐历史舞台。

中国主要是借鉴香港的土地批租制。但是,香港的土地管理与土地批租(即经营),分属不同的部门,并且把政府的土地收益纳入基金管理,杜绝了支出使用的随意性。

而恰恰这一点,我们没有学。之所以如此,也是由当时复杂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负责统管全国城乡地政,逐步推行有偿使用土地制度改革。然而,当时许多地方政府和一些中央政府部门,不愿实行有偿用地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当时的主要矛盾,是如何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顺理成章地承担起国有土地的经营职能,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但历史不会有终点。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随之产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大约在20世纪末期,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建立起来,土地财政也逐步形成,政府经营土地的弊端才越来越显现出来。如果说,当年学香港只学了一半甚至不到一半,是个历史的欠账,那么,这个欠账总归要还,恐怕到了该还账的时候了。

什么是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基金预算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

土地财政,作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种工具,可谓利弊互见。

在中国,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形成,大体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这十几年,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其奥秘就在城市政府通过经营土地,积聚了大量建设资金。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农民进城务工。其正面效应不容否定。

但是,问题也由此而生。

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本世纪初,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当时中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已占GDP的30%以上,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一方面导致居民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另一方面抑制了社会投资。虽然中央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但迄今并未根本改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土地收入大多集中用于城市,城乡差距和和地区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

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投向哪里,对产业结构的变化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多年来,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投向城市建设,刺激了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大繁荣,带动了建材、民用电器、民用五金、民用化工等产业的发展,生产能力严重过剩。这条产业链基本处于低端,过度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与中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背道而驰。

第三,更不能忽视的是资源、资金的严重浪费 。土地出让收入由本级政府“自收自支”,长期缺乏收支规范与监督机制。近些年来,各地搞了不少“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攀比之风愈演愈烈,老百姓深恶痛绝。在此过程中,少数党政干部财大气粗,挥金如土,为所欲为;同时“土地寻租”活动愈演愈烈,公款化为个人“灰色收入”的现象屡见不鲜,公众反应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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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土地财政的基本构成,简要分析土地财政、分税制及 营改增 后增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金占比很大,这就形成土地财政,招商引资绞尽脑汁增收的税收,不如多买一块地的零头,谁还会费力的发展经济?还不如破产一个工厂然后卖地划算。

营改增的55分成,是出于稳定的考虑,不希望地方政府缺口太大出问题。

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促进地方政府的发展眼光,以前地方政府更愿意引进营业税的餐饮娱乐建安房地产。国务院提出:众创空间可适用 ,促进创新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创新政策工具,挖掘已有政策潜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形成支持众创空间(例腾讯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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