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房产是婚前男方的拆迁安置房,婚后领的房产证,产权证上男女名字都有,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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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知识大全 房产是婚前男方的拆迁安置房,婚后领的房产证,产权证上男女名字都有,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产吗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房产是婚前男方的拆迁安置房,婚后领的房产证,产权证上男女名字都有,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产吗?
属婚前财产。
但产权证上有女方名字,故应该有适当的比例。
离婚前,女方拆迁,但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姓名,请问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上海拆迁房是婚前男方父母的,婚后房产证上写了男方的名字,女方能分到吗?
不能,房产是男方父母的,可以看作父母馈赠给儿子的,与女方无关。
男方拆迁安置房没房产证,女方婚迁户口?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的: 一、女方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二、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 三、男方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如: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离婚前拆迁安置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男女结婚后拆迁买房 房产证没写女方名字 离婚时女方能分着家产吗
只要没有写名字
就不是共同财产
现在的房产证都是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的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夫妻离婚能分割房产吗
因为没有房产证,属于权利未定状态,法院不会处理,可以在拿到房本后再起诉要求分割。
婚后房产只写男方名字,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吗?
能
婚前男方赠予女方房产离婚后房产归谁?
网上说法很多都是错的,还是要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这两个规定的前提都是没办过户,办了过户,当然算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南京地区离婚后拆迁安置房没房产证怎么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安置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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