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我们公司有销售和服务,原先增值税17%营业税5%,营改增后营业税变6%增值税了,那我开6%能抵扣17%的吗
Posted 纳税人
篇首语:我活着是为学习,而学习并不是为活着。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知识大全 我们公司有销售和服务,原先增值税17%营业税5%,营改增后营业税变6%增值税了,那我开6%能抵扣17%的吗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我们公司有销售和服务,原先增值税17%营业税5%,营改增后营业税变6%增值税了,那我开6%能抵扣17%的吗?
原先增值税17%营业税5%,营改增后营业税变6%增值税了,那么分别按17%和6%项目填写销项税(附表一),开6%的当然能抵扣17%进项税的。如果销项小于进项当然不用交税了,这种情况很少的。
增值税抵营业税
一、首先搞清楚他们几个公司的关系:
武汉XXXXXXX企业是发包方、广东XXX建筑公司是总包方、武汉XXX加工公司是分包方
二、再来看以下建筑劳务的相关税收政策:
1、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就是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分析:
1、分包方:根据以上规定应该向提供总包方,80万元增值税发票和20万建筑发票,并以20万交营业税
2、总包方:应该向提供发包方提供200万的建筑发票,并以180万交营业税,
3、发包方:应该以200万建筑发票入帐
四、理由:1、分包方符合混合销售的规定,所以可以只开20万建筑发票,
2、总包方材料必须计入总产值,根据政策(2),必须已材料金额+劳务金额-分包劳务的金额纳营业税,
3、根据政策(2),必须以总金额入帐
公司有增值税没有营业税,多交的营业税该如何抵扣?
找税务局退回
营业税改增值税什么发票能抵扣税
般纳税购买打印机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般纳税能抵扣
营业税改增值税,建筑业进项增值税是否可抵扣
按常规来说是可以抵扣的,但你说你是营业税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就要咨询下你们当地的税务机关了。
营改增后营业税发票换增值税发票怎么办理
二、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办理规范
属于本通知“一、适用范围”中第(一)、(二)项所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天津市地税局按照与天津市国税局商定内容,一次性提供《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数据清册》(以下简称《数据清册》,模板见附件1)。天津市国税局确认《数据清册》各栏次内容齐全并符合商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下发市国税系统征收单位使用。
天津市地税局和天津市国税局的所属征收单位,应对纳税人提供《数据清册》查询服务。
纳税人办理补开增值税发票前,应先行查询确认需补开增值税发票情况与《数据清册》内容是否一致;经查询确认不一致的,纳税人应到原申报营业税的地税机关,申请出具《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证明》(以下简称《未开具发票证明》,见附件2),并加盖地税机关公章,按照《未开具发票证明》内容办理补开增值税发票。
(二)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选择免税或零税率,直接录入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销售额,不显示税额。发票备注栏应注明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和“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字样。
纳税人应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补开其他种类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纳税人递交《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见附件3),并在备注栏填列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和“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字样。
2.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申报单》内容,其填列的“销货单位名称”应与《数据清册》的“营业税纳税人名称”一致、“价税合计”应等于或小于《数据清册》中该纳税人“完税凭证对应收入中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销售额(含自开和代开)”栏合计数减去已补开增值税发票部分后的余额。
3.经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符合上述要求的,在综合征管系统代开发票模块中录入代开发票信息,暂统一选择“免税货物”,不再缴纳税款;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比照纳税人自开发票要求,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填开《数据清册》中对应的“完税凭证对应的营业税收入内容”。发票备注栏应注明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以及“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字样。
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应建立代开发票台账,按照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完税凭证对应销售额、代开发票代码和号码、代开发票价税合计等内容,详细记录《数据清册》中已代开发票部分的具体内容,避免纳税人对同一笔营业税收入重复代开增值税发票。
4.经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申报单》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人应提供地税机关盖章的《未开具发票证明》。
国税机关按照上述要求和《未开具发票证明》内容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建立代开发票台账。《未开具发票证明》与《申报单》一并留存备查。
(四)属于本通知“一、适用范围”中第(五)项所列情形的,纳税人应到补缴营业税的地税机关,申请出具《未开具发票证明》,并加盖地税机关公章,按照《未开具发票证明》内容办理补开增值税发票。
三、换开增值税发票的办理规范
属于本通知“一、适用范围”中第(三)、(四)项所列情形的,鉴于天津市地税局对纳税人已自开或到地税机关代开的营业税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营业税申报管理。上述纳税人按照以下规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纳税人将已自开或到地税机关代开的营业税发票全部联次收回,并在原发票各联次加盖“作废”戳记(地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留存的代开营业税发票联次除外,下同)。
纳税人营业税发票未全部收回作废的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选择免税或零税率,发票开具内容应与已作废营业税发票一致,不显示税额。发票备注栏应注明营业税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已开具营业税发票且已全部收回作废”字样。
纳税人应换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换开其他种类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纳税人递交《申报单》,并在备注栏填列营业税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已开具营业税发票且已全部收回作废”字样,同时提供已作废营业税发票的全部联次。
纳税人《申报单》填列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内容,应与已作废营业税发票一致。
2.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纳税人递交资料,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在综合征管系统代开发票模块中录入代开发票信息,暂统一选择“免税货物”,不再缴纳税款;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比照纳税人自行换开增值税发票,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备注栏应注明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营业税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已开具营业税发票且已全部收回作废”字样。
国税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已作废营业税发票全部联次,在审核完毕后及时退还纳税人。
3.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窗口审核纳税人递交资料,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终止代开发票申请,或按照代开发票有关规定办理代开发票并缴纳税款。
四、申报纳税的处理
本通知所列开具免税或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含自开和代开),不计入所属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上述纳税申报表“一窗式”自动比对不能通过的,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人工比对。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办理过《未开具发票证明》的需提供上述证明,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的需提供已作废营业税发票的全部联次,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申报单》。
国税机关依据《数据清册》、代开发票台账以及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资料,人工比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予以授权通过;比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
国税机关应做好人工比对记录,避免纳税人对同一笔营业税收入重复开具增值税发票。对纳税人自行补开增值税发票且在地税机关办理过《未开具发票证明》的,留存《未开具发票证明》。对纳税人换开增值税发票的,将已作废营业税发票的全部联次加盖“已补开增值税发票”戳记后退还纳税人。
五、退还营业税收入对应发票的办理规范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上述已退还营业税收入凡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的,纳税人不得在2016年5月1日后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增值税应税收入。
六、工作要求
天津市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加强沟通协作,做好对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服务工作,减少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关之间往返办理手续。国税机关各征管单位应注重风险防控工作,在代开发票、纳税申报等环节加强审核,防范不法分子借机偷逃税款。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纳税人属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五条所列情形的,受理代开发票、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按照上述公告执行。
附件:1.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数据清册
2.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证明
3.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营业税转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如果营改增的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就可以抵扣进项税;营改增项目增值税的销项税按6%计算,按销项和进项税差额交纳。
如果营改增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就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营改增项目增值税的销项税按3%计算和交纳。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开的发票能抵扣吗
看你的业务情况,如果你原来的业务全都营改增了,那么你发生业务应该开具国税的发票,去国税购买,不能开具地税发票,也不需要去地税购买
营业税改增值税,那些项目可以抵扣
符合条件的可以抵扣。具体可参考财税〔2011〕11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营业税改增值税取得的发票抵扣
融资租赁的适用17%的税率,进项的话就是购进那些租赁的设备的进项税额。比如说企业2013年购进一批设备2000万,进项税额340万,当年度取得租赁收入4000万,那本年应交增值税就是680-340=340万。
1、一般纳税人
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取得的发票(营业税票)能抵扣吗? 不能,但是如果你是实行差额纳税的企业,由非试点纳税人取得的营业税票可以作为差额纳税抵扣。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2、小规模纳税人
取得的试点纳税人发票能抵扣吗? 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实施简易计税法,适用3%的征收率计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取得的非试点纳税人发票能抵扣吗? 不能抵扣,但是实行差额纳税的企业,由非试点纳税人取得的票可以作为差额纳税的抵减额。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营业税单位税控机取增值税抵扣营业税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相关参考
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电梯公司,以电梯的保养、安装及维修为主营业务,同时也代理销售电梯设备,我公司现保养、维修及销售都缴纳增值税,可是客户要求我们提供服务业保养发票,我公司能否就保养及维修业务申领营业税服
知识大全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既有销售17%的增值税税率,又有技术维护6%的增值税税率。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既有销售17%的增值税税率,又有技术维护6%的增值税税率。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请教!这个要分开入账的,17%税率的是销售产品,而6%的不能记入销售里面只能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里的;所
我公司是设立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家销售纺织机器的外资企业,现我公司的境外关联公司委托我公司为他们在中国区销售的机器(全进口机器)提供售后维修(保修期)、和新销售的进口机器提供安装服务,然后我公司向境外单
知识大全 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公司能找税务局代开17%的增值税发票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对方要!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公司能找税务局代开17%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开17的,小规模是3的税,你如果真是要的话,只有看能不能在一个月内向国税局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是否可以向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销售成品油及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公司,既涉及17%增值税税率,又涉及13%的增值税税率。目前我们只对涉及17%增值税税率的商品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在我公司购买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公司
上海市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减税销售额?
根据《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某快递公司向加盟商出售快运面单(贴在货物上的快递单),面单价格是1元,包括面单的成本以及加入该快递公司的品牌加盟费。请问,销售面单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应缴纳哪种税,由快递公司签订合同的性质来决定
我公司为四川省纳税人,有一块工业用地(属于出让地),后经政府批准用作职工集资建房。由于是解决遗留问题及纳入政府保障房计划,政府将工业用地无偿变更为住宅用地。销售集资房时,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否可以免缴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
有一户上市企业,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一外地分支机构为应缴营业税施工企业(不独立核算),分支企业销售下角料(未进行增值税抵扣),该如何开具发票,如何缴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