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税法和会计在计税依据上存在哪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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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和会计在计税依据上存在哪些差异?

太多了,比如说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列支,税法几乎都不能税前扣除

4.在纳税会计中,计税基础与计税依据有哪些

计税依据类型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计税基础分为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
我想你要问的问题后面少了区别2个字吧。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
某资产进入企业时,叫“计税基础”,企业将该资产捣鼓折腾一番,这时候叫“计税成本”,企业将该资产拿去变现交换处置,就形成了“计税依据”。,计税基础是不变化的,计税成本是可以变化的,所以要捣腾几下,资产要卖了,计税依据就是流转税,计税基础或者计税成本其实是所得税而言

新税法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税法和会计的处理是不同的
会计上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而税法还是以房产的初始入帐价值,即历史成本来计算交纳税款的.

房产税计税依据包含哪些

两种,一种是房产原值(从价计征),一种是房屋租金(从租计征)。

租入房产年租金12000元,请问税法修改后的计税依据和会计分录

租入房产,应由出租者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如果该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出租方应交:
房产税=租金*12%
土地使用税=房屋使用土地面积*当地适用税率
营业税=租金*5%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市区7%,县城、建制镇5%,农村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印花税=租赁合同上租金金额*0.1%
企业所得税 与企业其他经营所得相加后,按25%的税率计征,小型微利企业20%
如果出租方是个人,且该房屋用于居住,则出租方应交:
房产税=租金*4%
土地使用税=房屋使用土地面积*当地适用税率
营业税=租金*3%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市区7%,县城、建制镇5%,农村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印花税=租赁合同上租金金额*0.1%
个人所得税 (租金收入-各项税费-800元限额内实际发生的修理费-800)*20%
对于承租方来说,应由其承担的只有承租方的印花税:
印花税=租赁合同上租金金额*0.1%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如果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税费,则除了土地使用税可计入管理费用外,其余税费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2]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2] 房产税计算方法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3]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计税依据的筹划方法包括哪些

(1)税基最小化。税基最小化即通过合法降低税基总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避免多缴税。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2)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一是推迟税基实现时间。推迟税基实现时间可以获得递延纳税的效果,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等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的资助,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在通货膨胀环境下,税基推迟实现的效果更为明显,实际上是降低了未来支付税款的购买力。二是税基均衡实现。税基均衡实现即税基总量不变,在各个纳税期间均衡实现。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税基均衡实现可实现边际税率的均等,从而大幅降低税负。三是提前实现税基。提前实现税基即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在减免税期间税基提前实现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额。
(3)合理分解税基。合理分解税基是指把税基进行合理分解,实现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向税负较轻的形式转化。

对不征税收入在税法和会计上是不是不产生差异

是的,这是永久性差异

会计上几大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最新政策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7%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不含税销售额 3%
城建税 增值税额 7%、5%、1%
(城建税税率城市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1%)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查账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 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收入总额 25%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所得率×25%)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减除个人费用3500元)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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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贵公司有应税房产,车辆,土地;应税合同、证照、营业账簿等应当缴纳分别缴纳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什么是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虽然同样是反映征税的客体,但两者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同。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量的向题。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但是有些税种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再如,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总收入,计税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定的常年应税产量。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类型,从价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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