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招待费、福利费、广告费的扣除有限额。这个限额是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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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福利费、广告费的扣除有限额。这个限额是怎么定的?

招待费:发生额的60%或销售或营业收入+其他收入的5‰,按孰低扣除;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的14%;
广告费: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其他收入的15%,超过部分向以后年度结转。

1,土增税清算时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费用等的扣除有限额吗?

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一)……。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以上方法扣除。

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这个限额怎么得出?

指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可转入以后年度继续扣除。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每月单位的招待费有限额的吗?

单位招待费没限额,但也不能太多,因为进成本是有限额的,除了进成本的要走企业的福利基金,福利基金是工资中提的14%,也是有一定数量的,不是无限的,所以还是尽量少报.

广告费扣除限客计算公式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计算公式

2007年广告费的列支问题: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必须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没有广告业专用发票的,不能按广告费在税前提除,应视同业务宣传费列支(营业收入的0.5%以内据实扣除)。

请问,开办期间的招待费有限额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列支标准为以主营业务收入的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500万以下的)标准列支。按此规定,如主营业务收入为零,则允许扣除额也为零,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予在所得税前列支。
但是,综观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关于企业筹办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的明文规定,而只是规定企业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因此,我们认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关于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规定,应当适用于企业已正式成立且开业之后之情形。对于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一切真实、合理且有合法凭据的费用支出,包括业务招待费支出,均应作为开办期间的开办费,依照税法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后的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在所得税前扣除。

建筑企业招待费最大限额是多少?

没有限制。企业为了经营需要,用多少招待费是看实际情况的。但企业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对在税前列支的招待费有一个限额,年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收入的0.5%;年销售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其超出部分的0.3%。注意这里是累加的。超过限额部分的招待费,要作纳税调整,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广告费用和业务招待费这些支出有限制吗?

实际发生的可以据实列支,但税前扣除是有标准的,超出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的规定,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招待费怎么扣除

不能,这一点很明确。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有1、职工教育经费
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3、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70%

广告费结转扣除有没有年限限制

没有年限限制。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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