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Posted 单位
篇首语:知识就是力量,时间就是生命。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知识大全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对照具体条款,《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有这样几个方面:
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
有对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
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权;
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
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权利有哪些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可以参考员工的六项权利。
安全健康保障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监督权;紧急情况处置权;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赔偿,请求权,?和?。
《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基本权利有这样几个方面:
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
有对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
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权;
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专案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希望能够帮到你了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多少个。
有5项。
一.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哪些权利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1、知情权;
2、赔偿请求权 ;
3、检举权 ;
4、安全保障权;
5、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6、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8、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从业人员有哪些安全生产权利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
(一)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三)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可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及民事赔偿。
相关参考
新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4)有对违章指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A.知情权B.赔偿请求权C.检举权D.安全保障权【参考答案】A、B、C、D[拓展知识]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是()。A.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A.知情权B.赔偿请求权C.检举权D.安全保障权【参考答案】A、B、C、D[拓展知识]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是()。A.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知识大全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是什么?八大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下列哪条不属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下列哪条不属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A.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下列哪条不属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下列哪条不属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A.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哪些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哪些权力和义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可享受以下()权利。A.劳动保护权B.安全生产知情权C.安全生产监督权D.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权【参考答案】A、B、C[拓展知识]被热油烫伤了,应()。A.立即用冷水冲洗B.涂抹酱油C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可享受以下()权利。A.劳动保护权B.安全生产知情权C.安全生产监督权D.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权【参考答案】A、B、C[拓展知识]被热油烫伤了,应()。A.立即用冷水冲洗B.涂抹酱油C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安全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