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Ro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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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约,而败于奢靡。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美国RoHS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联邦制的美国,在环境立法方面,主要是由各个州独自进行。当前,以加利福尼亚州的
“加州 65提案”、“加州 SB20/50 ”和“加州AB1109”对企业影响尤为显著。为了统一美国对外贸易和各州之间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物质的限制法规,2009年5 月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众议员提出了H.R. 2420,又称为美国RoHS。H.R. 2420 对美国1976年制定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 )作出修订,增加了关于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提案中所指的电子电气产品是指工作电压在300 伏特以下,直接用于传输、分配或控制电流的产品,或使用电力的电弧焊接、照明、信号保护和通讯产品、医疗成像产品,及电动机和发电机。提案建议2010年7 月1 日生效,并要求此日期之后禁止生产和进口的电子电气产品均一材质中含有特定有害物质,其限制与欧盟 RoHS 指令一致,即镉为0.01% (100 ppm ),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分别为0.1%(1000 ppm)。
H.R. 2420提案也豁免了一些产品,如固定设备中使用的产品和组件(不包括照明设备)、医疗诊断成像和治疗设备、蒸汽涡轮发电器及组件、高强度放电灯,及为工业或专业用途设计的电弧焊接和等离子切割设备等。同时,提案也对某些特殊产品中铅、镉、汞或六价铬的限制予以豁免。该提案一旦被采纳,相关管理机构将在2009财政年内获得高达100 万美元的政府拨款,来用于法规的实施工作。美国联邦政府对于本法案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相关参考
RoHS即The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RoHS)Directive(2002/95/EC
RoHS即The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RoHS)Directive(2002/95/EC
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目的是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并给出了对应具体限值(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占均质材料的最大质量分数为0
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目的是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并给出了对应具体限值(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占均质材料的最大质量分数为0
2007年3月1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又称ChinaRoHS,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生效。《管理办法》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以部长令的形式由原信产部(现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号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外经贸部科技司翻译,仅供参考)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
2007年3月1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又称ChinaRoHS,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生效。《管理办法》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以部长令的形式由原信产部(现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号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外经贸部科技司翻译,仅供参考)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
2007年3月1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又称ChinaRoHS,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生效。《管理办法》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以部长令的形式由原信产部(现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