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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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环境侵权行为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环境侵权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即因人为活动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各种天然的,或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施加不良影响,导致环境质量下降,从而使广大区域的公众的财产权、人格权以及环境权遭受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它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个方面,具有间接性特点,与其他侵权行为的最大区别在于致害原因不同,环境侵权行为损害了一定区域内不特定多数人的环境权。特殊性在于依民法上的特别规定,适用无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证据规则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方式,在因果关系上采用推定原则,运用盖然性因果关系、疫学因果关系以及间接反证说等。
相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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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环境污染致害是特殊侵权行为之一,因而,即便是那些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方式,也未必适用于环境污染致害的侵权行为。我国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
由于环境污染致害是特殊侵权行为之一,因而,即便是那些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方式,也未必适用于环境污染致害的侵权行为。我国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
环保的个人行为指在人类与生存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由于环境内在的发展要求和人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引起生态环境失衡条件下人的环保行为总体。环保的个人行为表现在个人对生存环境的适应上,从而作出破坏或维护生态环境
环保的个人行为指在人类与生存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由于环境内在的发展要求和人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引起生态环境失衡条件下人的环保行为总体。环保的个人行为表现在个人对生存环境的适应上,从而作出破坏或维护生态环境
环保的个人行为指在人类与生存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由于环境内在的发展要求和人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引起生态环境失衡条件下人的环保行为总体。环保的个人行为表现在个人对生存环境的适应上,从而作出破坏或维护生态环境
环保的个人行为指在人类与生存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由于环境内在的发展要求和人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引起生态环境失衡条件下人的环保行为总体。环保的个人行为表现在个人对生存环境的适应上,从而作出破坏或维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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