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广西建筑合同分包方外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包方是否还需要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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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合同分包方外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包方是否还需要预缴?

依据国税函〔2010〕156号档案的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专案部,应按专案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专案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专案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按你说明的情况来分析,贵公司实际的营业收入只有200万,虽然合同是1000万,但是其中有800万是分包出去的,也就是说那800万不是你公司做的。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是200万。
参考档案:
:chinaa./new/253_402/2010_5_6_wa3254381516501027446.s
本想早点睡了,看到这个问题就熬夜回答了下。希望对你有用,望采纳为谢!

总包已全部交了企业所得税,分包方还需缴纳所得税吗

分包方开了发票给总包,那么分包就属于经营业务,就要交所得税。

总包代缴分包的营业税,还能代缴分包的企业所得税吗

不能,企业所得税不在施工当地缴纳,不属于代扣代缴范围之内。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承担的税金,而是职工个人承担的税金,也不属于你们协议的范畴。

建筑工程企业到外地承包工程,企业所得税在哪里交,需要给分包方代扣代缴吗

工程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一般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为营业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额的5%,地方教育费附加视各地情况而定,此外还有缴纳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印花税。营业税的征税基数是工程承包总价款。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27%。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三万以下18%税率,三至十万27%。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与查帐征收,查帐征收是根据企业的申报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算出利润后再根据利润多少乘以相应的税率,算出应纳税金。核定征收就是不考虑你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直接用收入乘以一个固定比率(根据行业不同),得出的数就作为你的利润,然后再根据多少,乘以相应税率。核定征收一般适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企业。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在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方是建筑安装业分包单位,总承包方要帮我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1、如果是个人,你们不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是企业,你们能够自己进行代扣代缴义务。2、如果你们交纳企业所得税,说明你们由税务等计征,所以可以自己代扣代缴个税,同时自己完成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义务。

关于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是否需要预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呢?

需要的。
1、营业税有关对预收款征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迁房的销售是否作为预缴土地增值税及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依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动迁居民建造的回迁楼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为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市场价格。
按照契税政策规定,各种拆迁补偿费均应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包括房屋货币补偿和房屋实物补偿。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回迁方式进行动迁安置属于房屋原地实物补偿,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以补偿房屋开发成本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档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迁安置用房,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给回迁户,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依据税法规定,对回迁标准面积内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开发的回迁房屋标准面积内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回迁房屋销售收入和成本;对超出回迁标准面积的部分,应按实际取得的收入确定销售收入,按回迁房屋超出面积部分实际发生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请问:我企业基本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还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1:如果你企业是处于亏损状态,就不需要预交企业所得税
回答2:如果你企业现在盈利,预计在以后的经营时段里可能发生亏损,请你公司也暂时不要预交所得税,免得现在交了到做年报时还要办理退税手续

企业所得税预缴多了怎么办?如果办理退税是否需要查账?

预缴多了没有关系,因为是按照会计资料预缴,如果你企业所得税汇总清缴后还是多交税款了,可以申请退税,一般退税都要查账

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都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不一定,跨地区如果在省内,就不需要就地预缴,跨地区如果在省外,二级分级从新办次年起需要预缴,二级以下分支不需要预缴,有二级分支机构统一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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