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药物运用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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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心律失常药物运用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严格掌握适应症:应根据药物的电生理作用,心律失常的电生理机理,病人的临床情况、用药习惯、血药浓度及作用和副作用等有关资料,确定首选药物。
  (2)药物的选择:除紧急情况外,最好首先使用很少引起药源性疾病的药物。
  (3)药物的禁忌:除溴苄铵外,其他抗快速性心律失常药物均有心肌抑制作用,凡心脏明显扩大、心力衰竭者应慎用。
  (4)给药剂量应注意个体化:剂量和药理作用的强度间有很大的个体差异,而且受许多因素影响。因此,达到最佳疗效的剂量,病人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大多数药物的常用剂量,对某些病人可能疗效甚微,而对另一些病人,则有可能导致中毒。而血药浓度间的个体差异比通常最适剂量间的差异要小。故最佳疗效剂量的确定,可借助于血药浓度测定。
  (5)肾功能不良病人的剂量调节。
  ①连续用药:
  A维持剂量:对于肾功能正常的病人,当每个给药间隔(T)的常用维持量为D时,则在肾功能受损的病人,其相应的个体维持剂量分是:
  D=D·K/Kn
  K^为该药在肾病患者的个体消除速率常数,Kn为肾功能正常病人的平均消除速率常数。
  B负荷剂量:对于肾功能不良病人,其负荷剂量(D0)原则上不变,即与肾功能正常病人的负荷剂量(D0)一样。
  ②间隙用药:其基本剂量规则为: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当药物在该病人的半衰期比其它常用给药间隔长(t2/1T)时,这个规则可用下列方程表达:
  A负荷剂量(D0)
  D0=D
  即药物的负荷剂量等于通常的负荷剂量。
  B维持剂量(D)
  D=1/2分
  即维持剂量为负荷剂量的一半。
  C给药间隔(T):
  T=t1/2=0.693/K≌0.7/K
  即给药间隔时间等于个体的药物半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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