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人什么情况下不宜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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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心脏病人什么情况下不宜妊娠?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有心脏病史且1.心功能Ⅲ~Ⅳ级者;2.心脏病合并快速房颤、房扑或其他快速心律失常或重度房室传导阻滞且难以控制者;3.心脏明显扩大者;4.曾有脑梗塞病史者;5.重度主动脉瓣狭窄者;6.重度肺动脉高压者;7.近期有风湿活动者;8.合并感染性心内膜炎者;9.紫绀性心脏病
相关参考
以前认为LN病人不宜妊娠,但由于近年治疗LN的进步,多数学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妊娠:LN没有活动性>9个月,病人没有肾病综合征、高血压或(及)氮质血症等表现,否则在妊娠期间肾功能有恶化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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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既往有心力衰竭史、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风湿热活动期、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病等,孕妇极易发生心力衰竭,不宜妊娠。年龄在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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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较重、心功能III级或III级以上、既往有心衰史、有肺动脉高压、发绀型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活动风湿热、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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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可以妊娠吗? 有这种情况的病人不宜妊娠,并强调避孕,妊娠后宜及时作人工流产。据分析,在血肌酐>123.8μmol/L的妊娠妇女中,早产率虽然相对比较低,但有1/3的新生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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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情况的病人不宜妊娠,并强调避孕,妊娠后宜及时作人工流产。据分析,在血肌酐>123.8mol\/L的妊娠妇女中,早产率虽然相对比较低,但有1\/3的新生儿发育迟缓,半数需提前结束妊娠,半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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