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根据合同法94条第二项和108条,思考从履行届至到履行届满期间,对方已明示或者默示不会履行主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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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94条第二项和108条,思考从履行届至到履行届满期间,对方已明示或者默示不会履行主要义
你好,根据《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其中很明确,合同解除=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解除本身是个正规流程,在办理流程间,清算双方权利义务。要不要解除合同是自己选择的。
我觉得你的真正问题可能是,针对你目前的情况,解除合同对你的利弊会产生哪些影响。
一旦合同解除办理完成,双方对等于陌生人。
按照你的描述,我想您可能已经和对方签订合同。可能与您签订合同的那一方有不履行或者“默示”(以行动方式表明)不会履行主要义务的。
但是只要合同已经签盖,一般情况下合同都会生效。对方不履行合同内描述的责任义务的时候,是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赔偿的。
根据《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中间的其他条款是针对具体的事件发生,权责的划分方式。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即可。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合同法94条和108条履行期限的对比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条文义解释
本条是关于法定解除合同的规定。如前所述,合同解除的条件为法律直接规定的,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为特别法定解除。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释义】本条规定了预期违约。
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两个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也就是依据合同的约定,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的请求权发生的时间。
在合同法中,债务已经届至履行期但尚未届满,指的是?
是履行期是一个期间吗,比如债务人需要在1号到3号履行,现在是2号,就是已过1号未到3号
购房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合同法哪一条解除
以下7种法律规定的退房事由: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不能交付,经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缺“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
3.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结构、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4.非因购房者原因无法得到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担保贷款条件,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担保贷款,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6.房屋质量不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7.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履行期限届满的合同 必然终止吗
1、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发生相应法律效力,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超过期限未行使权利,即视为权利人同意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法》已明确规定“该权利消灭”,所以在原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不可以再解除合同。3、个人有一个建议,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解除作新的约定,产生新的解除权。以上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合同法说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写到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说的是双方。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中。比如说甲买一幅画给乙,但在交付前,这幅画灭失,这个时候,甲负有对乙得赔偿责任,而乙同时也应履行支付该画价钱得义务。此时乙对甲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与甲对乙给付价款的请求权,可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就是会说,如果乙要甲赔钱 甲可以说你也要给我买画得钱;同样,若甲向乙要画得钱,则乙可以说你要赔我画得钱。
懂了吗
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对方超过通知履行期不履行是否算违约?
算违约。但是你要注意,从你通知履行期满后,开始计算2年诉讼时效,不要过了。
国家法律改了,是根据合同约定来履行还是根据法律来履行
如果不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不是无效合同的话,合同优先。
如果履行期限是期间,履行期限届至与履行期限到来指的是履行期限的第一天还是最后一天
履行期限届至是指履行期限快结束了,再不履行就要违约了。而履行期限到来是指履行期限还没开始呢,快开始计算了。专业律师的意见,供参考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执行
1、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前,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强制的前提是债务人在相关裁决书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
3、如果相关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没有强制执行依据,所以,不能申请。即使申请,法院也不予立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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