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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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年版)中已列入《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免疫规划用疫苗以外,其他所有临床用药全部纳入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包括《第一批浙江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试行)》(2009年版基层部分)。
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中标结果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其他中标结果原则上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同通用名的区别定价产品,未在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中标的,也可参加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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