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认定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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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认定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
所谓通常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限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职责,应注意把握以下多少个方面的问题:①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通常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②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做法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74条限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在对累犯处罚时,肯定要严格执行这一限定。对累犯之所以不应适用缓刑,是因为适用缓刑的实质性要求,就是犯罪人具有悔改表现,重返社会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而累犯则是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一犯再犯,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对社会危害性大的人,就当然不能对其适用缓刑。
累犯的监外服刑的条件是什么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相关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累犯在法律中有什么规定?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其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以消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为宗旨的,故不应也无必要设立过失犯罪的累犯制度。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因此,如果前罪被判处的是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那么无论后罪多么严重,也不构成累犯。同样,若前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则也不能成立累犯。此处所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人民法院最后确定的宣告刑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是指法定刑中包含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是指根据犯罪事实与刑事法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累犯的刑度条件,体现了将累犯限定于严重犯罪的立法初衷。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其中所谓“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主刑执行完毕5年之内又犯罪的,即使附加刑尚未执行完毕,仍可构成累犯。所谓“赦免”,是指受到特赦减免。此处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一审没有认定累犯,二审可以认定为累犯吗
你好,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就可以,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就不可以,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在构成条件上与一般累犯有何不同
你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
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
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而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受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
3.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这是因为这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角度出发才做这样特殊的规定。
望采纳,谢谢~
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新罪的,成立累犯吗?那个缓刑是成功的缓刑,也符合累犯的条件
前后两罪均需是故意犯罪,而且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才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视为刑法执行完毕。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与其他犯罪的主体条件是相同的,没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法律理论,犯罪的主体(即构成犯罪的人)的要求主要是:
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要求,不会构成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此之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则应负刑事责任。
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构成犯罪的人必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共同犯罪本身而言,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认定购房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军人警察目睹犯罪有什么法律后果?
严重的瞒了受处分,算包庇罪。轻微的基本上写个报告没事了。
我国《刑法》对累犯是如何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和认定累犯的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刑法修正案(八)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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