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肺结核患者不能食用胡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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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为大辛大热之物。《海药本草》中说:“不宜多服,损肺。”《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说:“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故肺结核患者不宜食用胡椒。
相关参考
胡椒性燥,味辛,《本草备要》中指出:“多食发疮痔。”《随息居饮食谱》还明确指出:“血症痔患皆忌之。”
桂皮,性大热,味辛甘,肺结核(体质多属气阴亏损或是阴虚火旺)患者都不宜食用。
辣椒性热味辛,能助火伤阴。《中药大辞典》记载:“阴虚火旺及患咳嗽者忌服。”
花椒俗称川椒,辛温有毒。《本草经疏》中记载:“肺胃素有火热,或咳嗽生痰,或咳嗽咯血,有所禁忌。”
黄花鱼即石首鱼,是海腥发物食品。清代医师王士雄认为:“石首鱼,多食发疮助热,病人忌之。”现代医学则认为海腥发物含有刺激性成分,吃了容易加重肺结核患者的病情。
花椒,俗称川椒,为性温辛辣食物。无论支气管扩张咯血患者还是肺结核咯血患者,都不宜食用。
狗肉为温补食品,肺结核之人阴虚内热者不宜食用。正如《本草经疏》中早有告诫:“狗肉发热动火,生痰发渴,凡病人阴虚内热,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
辣椒、胡椒、生姜、大蒜、芥末、咖喱、辛辣调味品等辛辣食物,有助火之弊,严重的会损伤血络,出现血尿。淋病患者食用后会加重病情。
樱桃性温而发涩,易导致内热。《日用本草》里提到:“其性属火,能发虚热喘嗽之疾。”《随息居饮食谱》又记载:“樱桃甘热温中,不宜多食,诸病皆忌。”所以,阴虚火旺,虚热、虚喘的肺结核患者都不宜食用樱桃。
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如辣椒、芥末、胡椒、大蒜、姜、咖喱等,有助热、生火之弊,青光眼患者食用会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