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烧伤患者不能食用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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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患者对发物非常敏感,食入后可使创面不易愈合,并产生水肿。常见的发物有雀蛋、雀肉、羊肉、狗肉、鹿肉、猪头肉、老母猪肉、鲫鱼、南瓜、香菜、韭菜、蒜苗等。所以烧伤患者忌食上述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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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物,如羊肉、公鸡肉、咸肉、香肠、虾、蟹等,其某些成分含有一定的激素,能促使体内代谢紊乱,使雄激素分泌增加,诱发病灶扩散,加重炎症。
海虾、河虾、带鱼、螃蟹、黄鳝、蛏子、牡蛎、鲍鱼等水产品,多属发物,食后会加重阴部瘙痒,不利于炎症消退。
腥膻发物如黄鱼、带鱼、墨鱼、桂鱼、象皮鱼、虾、蟹之类食物,能助外邪、生痰湿,使肺气肿患者的胸阳受阻、痰浊壅滞,出现咳嗽、咳痰、气喘等症状,所以肺气肿患者应忌食。
海腥发物,如鱼、虾、蟹等,能刺激炎症病灶,使腮腺炎病情加重,难以痊愈。
如鱼、虾、葱、蒜、辣椒、生姜、羊肉、鹅肉、猪头肉等发物。这类食物会加重病灶的炎症反应,促使肺脓肿病情恶化。
过食腥荤发物可生内热,热壅血络则发斑,血热日久易血燥。血热血燥导致肌肤失养,则皮肤出疹起白屑而发痒。
百日咳对海腥河鲜之类食物特别敏感,咳嗽期间食人海腥之物,会导致咳嗽加剧。这类食物包括海虾、梭子蟹、带鱼、蚌肉、淡菜、河鳗、海鳗、螃蟹等。
烧伤患者火毒内盛,最忌食用辣椒、辣油、辣酱、榨菜、芥末、咖喱、桂皮、八角、茴香等辛辣助火之物,这类食品有温阳助火的功效,患者食用有助火毒攻心之弊。
烧伤患者最忌热性食物,热性食物可加剧患者红肿、疼痛、口渴等症状。这类食品有狗肉、羊肉、猪头肉、橘子、樱桃、荔枝、杏、花生等。
发物如狗肉、羊肉、公鸡肉、鲫鱼、海鳗、虾、蟹、香菜、南瓜等,是容易助火生痰之品。食人发物会使体温升高,皮疹加剧,病情加重。故猩红热患者应禁止食用上述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