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痛风患者不宜饮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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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风患者,尤其是在急性痛风发作之际,不可饮酒,否则势必火上浇油,加剧疼痛。
相关参考
骨折后大量饮白酒以达到活血,以为这样可起到治疗作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骨折后饮酒过多,会减缓骨骼组织的新陈代谢,使其丧失生长发育和修复损伤的能力。同时,酒精还能影响药物对骨骼的修复作用。因此,骨折患者
杏子性温热,味酸甜,多吃有“伤筋骨,生痰热,发疮痈,动宿疾”之弊。痛风患者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期(中医称为热痹),更不宜食杏子等温热、伤筋骨、生痰热的食品。
痛风患者应忌吃狗肉,因为狗肉含有嘌呤类物质,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间,更应禁忌。
鹅肉能发痼疾。痛风患者多为湿热之邪,尤其是急性发作者多属中医“热痹”之症,多食鹅肉能助热碍湿而引起痛风复发。
胡椒属辛辣刺激性食品,李时珍指出:“胡椒,大辛热。辛走气,热助火,热病人食之,动火伤气。”而痛风患者是在痛风病发作期,关节局部红肿热痛,状如热痹,若食胡椒,助热动火,势必加剧病情。
豆腐中嘌呤含量较多,对嘌呤代谢失常的痛风病人以及血尿酸浓度增高的患者,服食后会诱发或加重病情。
桂皮性大热,味大辛,有“小毒”,为常用的芳香调味品。但多食或久食,有助热上火、动血伤阴之弊。尤其是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更不可服食辛热助火的肉桂,否则势必加重病情,增剧疼痛。
螃蟹性大凉,民间视之为诱发病气的“大发”食物。在《本草衍义》中指出:“此物极动风,体有风疾人,不可食。”
龙眼肉性温热,多食易助热上火,壅滞经络,它同时也是含有腺嘌呤的食物。《药品化义》中也认为龙眼肉“甘甜助火,亦能作痛”;《本草汇言》中说它有“甘温而润,恐有滞气”之弊,痛风患者应忌食龙眼肉。
虾子性温热,能补肾壮阳,而且虾子又是一种诱发病气之“发物”。在《随息居饮食谱》中提到:“虾,发风动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