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痛风患者不宜食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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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风患者应忌吃狗肉,因为狗肉含有嘌呤类物质,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间,更应禁忌。
相关参考
螃蟹性大凉,民间视之为诱发病气的“大发”食物。在《本草衍义》中指出:“此物极动风,体有风疾人,不可食。”
桂皮性大热,味大辛,有“小毒”,为常用的芳香调味品。但多食或久食,有助热上火、动血伤阴之弊。尤其是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更不可服食辛热助火的肉桂,否则势必加重病情,增剧疼痛。
胡椒属辛辣刺激性食品,李时珍指出:“胡椒,大辛热。辛走气,热助火,热病人食之,动火伤气。”而痛风患者是在痛风病发作期,关节局部红肿热痛,状如热痹,若食胡椒,助热动火,势必加剧病情。
杏子性温热,味酸甜,多吃有“伤筋骨,生痰热,发疮痈,动宿疾”之弊。痛风患者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期(中医称为热痹),更不宜食杏子等温热、伤筋骨、生痰热的食品。
本病患者摄入如羊肉、牛肉、狗肉、红参、鹿茸等温热食物,会加速血液循环,导致病变处充血,加重子宫下垂的症状。
温热之品,如牛肉、羊肉、狗肉及辛辣动火的食物。这些食物有伤阴助热之弊,食用后容易产生午后低热、面部烘热、盗汗、大便干结等症状。
患者食用如狗肉、羊肉、红参等热性食物,会导致阳热更甚,以致血热妄行,出现胎漏下血。
(1)小儿禁忌多食 (2)不宜食用甲状腺未摘除的狗肉 (3)食大蒜及服商陆、杏仁时禁忌食用 (4)不宜食用剩热或冷藏加工之品 (5)不宜与鲤鱼同时食用 (6)不宜与大蒜同时食用 (7)食后
狗肉性温,食后易“发热动火,生痰发渴”。《本草纲目》中说:“热病后食之,杀人。”所以麻疹患者不宜食用狗肉。
狗肉为温补气血的食物。《本草经疏》中记载:“发热动火,生痰发渴,凡病人阴虚内热,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故痰火上扰而心悸患者、阴虚火旺而心悸患者不宜吃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