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淋巴结核患者有何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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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忌忧思郁怒。颈淋巴结核是原发结核病灶的一部分,由原发病灶结核杆菌经淋巴管到达颈部淋巴结,引起组织坏死溃破,形成慢性窦道、流出水样脓液而经久不愈的病变。忧思郁怒等不良情绪,可使得神经系统及内分泌系统功能失调,免疫功能低下,对本病的康复不利。
二忌房事过频。颈淋巴结核与其他结核病一样,也是消耗性疾病,身体状况良好,就有利于疾病的康复。如果房事过频,使得身体大量能量消耗,精疲力竭,身体虚弱不堪,不利于疾病康复,还会加重病情。
三忌食辛辣发物。瘰疬初起或脓肿将发之时,不宜吃辣椒、韭菜等辛辣食物,不宜饮酒,也不宜吃鱼、虾、蟹、鹅等含丰富动物蛋白的海鲜类食物,因为其中的蛋白胨未经消化就摄入血液,会导致皮肤发红、瘙痒、全身无力等症状,加重病情。
四忌与其他外科病人合住一室。脓肿和破溃型的颈淋巴结核患者的病灶呈开放性,其他外科病人也都有创伤伤口,如同住一病室,则极易发生交又感染。活动期的颈淋巴结核患者应集中在同一病房内治疗。
五忌混用换药用具器械。颈淋巴结核患者的换药器械要与其他外科患者分开使用,以防交叉感染。
六忌过劳。颈淋巴结核患者多体质虚弱,过度劳累可损伤机体脾胃功能,使消化吸收功能减退,导致营养物质及气血生化乏源,抗病力减弱,不利于疾病的恢复,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加重病情。
相关参考
一忌暴饮暴食和大量饮酒。肠结核的主要临床表现是肠功能紊乱,往往在进食后由于胃一结肠反射引起病变部位结肠痉挛而产生腹痛症状。暴饮暴食、大量饮酒会加重结肠痉挛,甚至发生肠梗阻、急性肠穿孔。此外,肠功能紊乱
淋巴结核患者应禁多吃久食芥菜,以免诱发或加重病情。
杏子,性温热,味酸甜,多食易生热助痰。淋巴结核患者食之易导致病症复发。
鲤鱼性甘平,有发动病气,诱发和加重宿疾之弊,古今都认为属于发物。淋巴结核患者亦不宜食用。
白鱼性平,味甘,虽有健脾养胃之功,但前人多视之为发物。淋巴结核患者应忌食白鱼。
鹅肉是发物性食品,淋巴结核患者应忌食鹅肉和鹅蛋。
黄鱼能健脾、益气、开胃,但也是发物食品。淋巴结核患者误食黄鱼,极易引动病气,有诱发宿疾疮毒之弊。
螃蟹性寒,是属于诱发病气的发物,淋巴结核患者应忌食。如宋代医家说:“此物极动风,体有风疾人,不可食。”
淋巴结核患者应忌食鲈鱼。如崔禹锡曾说:“鲈鱼肉多食发疮肿。”《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认为:“多食发疮、患癖。”
虾子性质温热,味甘咸,能补肾壮阳。同时又是一种发物食品,能诱发病气,多食动风助火,发疮疾,有病人勿食,淋巴结核患者应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