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转让如何征收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多少?

Posted 个人所得税

篇首语:你对人人都喜欢,也就是说,你对人人都漠然。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继承的房子转让如何征收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多少?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我有一处房子,是住房,建筑面积80㎡,继承取得的,2000年就办理了房产证,今年需要钱就准备卖了,房屋中介告诉我,继承得来的房子要按现在交易价格(不低于当地评估价格)全额征20%个人所得税,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继承得来的房子不能按交易价格(不低于当地评估价格)核定的1%的税率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呢,另外,我继承父母这套房子,父母买这套房子时缴纳的房屋价款不能从现在的交易价格中抵扣吗?如果按这个标准征收是不是税率太高了,我们一般群众卖这样的祖房还要缴这么高的税,房屋成交价的20%,是不是变相的在征收遗产税了?我现在应缺钱,所以房子等着急忙出手,买房子的听说我要缴这么高的税都要打退堂鼓了,应为他怕我要求他包税。请税务总局的专家帮忙解答下现在这种房子如何缴税,谢谢,最好能举例解释,为盼!!如果我继承的房子已居住了五年以上才卖给他人,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的规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包括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不动产后,再次转让应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如何判断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税依据偏低?

如何判断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

某人将持有的A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其弟弟,是否需要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依据?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公告[2010]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

税务机关如何核定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在股权转让中,如果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税务机关如何核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转让继承或受赠所得的房产,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转让继承或受赠所得的房产,是否能享受适用“对个人转让的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住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条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通过继承或近亲属之间受赠取得的房产,如果符合“

配偶继承房产出让是否要全额缴20%个人所得税?

夫妻俩共有唯一一套73.6平方米的企业房改房,已居住20年以上,因丈夫去世,由妻子及二子女3人法定继承,已办理共有产权证各一本。孤独老人想把房子卖了跟子女一起住,在将该房转让时,当地税务要求按评估价全

仪器销售收入是否能并入技术转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来说,仪器销售收入是否能并入技术转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改造

自然人股东平价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需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

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将一笔业务转包给分包单位,请问转包出去的价款是否可以从公司收入中扣除?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

个人转让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所得是否征收个税?

根据财税[2009]167号,第二、3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包含哪些?第八条对个人在上交所、深交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

股权转让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是由5名自然人股东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我公司5名股东以不承担债权债务的方式以股东个人名义一次性转让全部股权给同煤集团下属A企业,5名股东得到的支付额为现金5000万。请问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