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免税货物产生的下脚料征税问题

Posted 增值税

篇首语:后悔过去,不如奋斗将来。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用于免税货物产生的下脚料征税问题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您好!我单位是一出口的外企,出口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以及部分一般贸易。来料加工时购进了部分国产材料,国产材料的进项税已经全部做进项税转出,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了下脚料,并且已经补交了下脚料的海关的关税及增值税。我想请问一下我单位在销售下脚料的时候是需要单独核算全额缴纳增值税,还是可以抵减其他项目取得的进项税差额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23号)的规定: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1.产品销售收入。

  包括销售应纳增值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及随同产品销售,从购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价外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

  包括企业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应纳增值税其他销售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废品、下脚料销售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等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文件的规定: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产废企业下脚(废)料销售的监督管理,产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脚(废)料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因此,贵单位销售旧货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属于下脚料、废品等的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销售产品或提供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核定征税企业的免税收入可否税前扣除?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免税收入并能单独核算的,是否可以扣除免税收入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

关于部分货物增值税免税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

小规模纳税出口货物是否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外贸企业出口一货物,该货物属已取消退税(原属退税范围)的商品,请问是应征增值税还是免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

自产设备用于出租,是否视同销售征税?

企业自产的机器设备用于出租,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按视同销售来计算缴纳,该如何确定销售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视同销售。因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免税的问题

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即50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税。)请问,此处所讲"符合条件的"条件是什么呢

外贸企业出口的购进货物,由于出口单证不全需要视同内销征税,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

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不退还的多久要并入销售额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

哪些情况依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可免于征税或不征税,购汇支付或从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时,须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相关免税证明?

(1)股息。外商投资企业及发行B股或在境外发行股票的企业,其营业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的股息免于征税。购汇支付或从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时,应提供主管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分配股息的利润所属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

知识大全 外贸企业,逾期未认证发票,导致不能退税,这部分出口需要转内销视同征税吗

外贸企业,逾期未认证发票,导致不能退税,这部分出口需要转内销视同征税吗?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24号公告第九条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第二款: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在

出口已过海关监管期的设备如何征税?

我公司有一套进口设备,是以投资的方式进口后免税使用的。现在过了5年海关监管期,想将该套设备出口。请问,出口该套设备应该免税还是按销售旧固定资产征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