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固定资产税前扣除问题

Posted 损失

篇首语:同时赶两只兔,一只也捉不到。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有关固定资产税前扣除问题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请问这里的残值是指按预计残值率计算出来的残值,还是实际处置后残料收入?如果固定资产账上已做提前报废处理,但实物仍在用或者虽然不在用,仍未进行处理,这部分的损失可否申请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

  “第五条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一)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可由企业逐项作出说明,并出具内部有关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也可以同时附送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四)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您问题中描述固定资产账上已做提前报废处理,但实物仍在用或者虽然不在用,仍未进行处理,不属于自行申请计算扣除范围,应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的。文件中的残值是指符合实际处置后收入而不是依预计比例计算出的预计残值,这样计算出的损失才是真实发生的损失,方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后,方可作为损失在资产处置当年提出税前扣除申请。企业尚未处置但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固定资产损失,应在实际处置后再申请报批。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购买旧资产有关折旧问题

我公司购买旧设备一台,购买价为16.5万元,对方已按规定年限提足折旧,请问我公司可否提取折旧?如果可以,怎样提取?可否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

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

按照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国税函[2009]772号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已在2011年2月份办理税前扣除的申请,并于4月份初税前扣除事项获得当地税务机关批准。2011年4月8日国税总局下发《企业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形成的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形成的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需要提供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属于

职工贪污挪用公款造成单位资产损失可否在税前扣除?

单位所属职工贪污挪用公款造成单位资产损失,犯罪嫌疑人在逃3年以上,目前仍未归案,所造成的损失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

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适用范围是哪些?

企业无形资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在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

行业会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根据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纳税人按省级以上民政、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组织缴纳的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关问题的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形成的损失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需要提供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折旧能税前扣除吗?

我公司2009年3月购入一台设备,2009年4月正常投入使用,未取得发票,按合同金额暂估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在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我公司于200

未取得发票的资产损失能否申报税前扣除?

我公司是一家煤炭企业,2010年收购了36座矿井,属于资产收购。由于小煤矿主不愿意交税,所以迟迟不给开票。在2011年我公司对收购资产的梳理中发现很多资产已经完全不能使用,应该至税务机关报损。但是,税

子公司所计提的部分折旧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母公司投资一批固定资产到子公司,子公司收到的固定资产按原账面价值减除已计提的折旧作为入账价值计算,折旧年限按剩余年限计算,请问子公司所计提的该部分折旧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