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条例中的机构到底是怎样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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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营业税条例中营业税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这里的“机构”具体解释是什么,我查了大量的资料,对“机构”的解释都很模糊,比如说某保险公司的一个营业部,有组织机构代码,却不能独立核算,属于报账单位,也没有人事权,那能不能算“机构”?

  营业税纳税地点的机构所在地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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