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未完工未结转收入的预收房款所缴的税金能否扣减?

Posted 税金

篇首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08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未完工未结转收入的预收房款所缴的税金能否扣减?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08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未完工未结转收入的预收房款所缴的税金等(也含预缴的土地增值税),能否在汇算时扣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

  “第八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第九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2008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未完工未结转收入的预收房款,应按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其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汇算期按规定扣除。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已入住未完工备案且会计决算是否视为已完工产品进行计税成本的结转?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由于种种原因未办理完工备案手续且未办理会计决算手续,此种情况是否视为已完工产品进行计税成本的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

08年未及时申报的损失可否在09年补申报?

我公司2008年度汇算时一笔资产损失未及时申报,是否可以在2009年度汇算时补申报并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票也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房产应如何确认收入?

1、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票的房产应如何确认收入?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票的房产应如何确认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招待费得处理?

我们企业是07年新成立得房地产企业,由于第一年没有收入,那么07年的所得税汇算时招待费该如何处理?是否做为纳税调整增加额?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

房地产企业取得次年发票是否可计入汇算年度的建安成本?

房地产企业当年建安工程已经发生(房屋当年已峻工,部分已出售),但当年底前未取得建安发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是否可计入汇算年度的建安成本?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可以暂缓清缴吗?

请根据国税函[2010]201号文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产品交付使用就要认定为完工产品,就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进行所得税的清缴。但我们企业,虽然有交付使用的开发产品,但也只是一部分,不到整体项目的30%

房地产企业的预计利润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规定:  “附表三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相关支出的发票,如何处理?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期前已完工成本对象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已销开发产品、未销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配,其中应由

新开办的房地产企业业务招待费如何核定?

新开办的房地产企业,在第一年取得预售房产销售收入,因房地产正在建造中,故财务上未做销售收入而挂预收帐款,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业务招待费应该怎样核定?是按销售收入计算而是按预收帐款来计算?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