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2]771号文是否普遍适用?
Posted 契税
篇首语: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国税函[2002]771号文是否普遍适用?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我公司是兰州市的一家公司,经与兰州市A公司股东协商,我公司取得了A公司100%的股权。在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我公司变更了A公司的名称。在对相应土地、房屋权属人名称变更登记过程中,需要当地地税部门出具不征税的证明,但当地地税部门认为土地、房屋权属人名称发生变更应当缴纳契税。我们向当地地税部门提出土地、房屋权属并没有因为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发生转移,不应当征收契税,并提供了国税函[2002]771号批复,该批复内容与我公司的情况完全相同,我公司认为地税部门应该适用该批复,为我们出具不征收契税的证明。但地税部门认为该批复是向宁波市财政局所发,兰州地税部门不能直接适用,需要我们层层打报告审批。请1、国税函[2002]771号批复到底对除宁波外的其他税务部门有没有效力?2、对与国税函[2002]771号批复完全相同的问题,是否可以直接适用?3、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我公司打报告层层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变动导致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更名不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771号)文,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结构变动变更名称应否缴纳契税问题的请示》进行的批复,该批复仅是对宁波市财政局作出并且没有抄送其他单位,因此该批复仅对其主送单位和批复中提及的个别问题具有约束力。因此,虽然您的问题与国税函[2002]771号批复完全相同但不能直接适用该批复,当地税务机关的答复是正确的。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应付费用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57号)现在是否还有效?2.该文件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是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37号)1、是否失效?2、这个文件是否只是针对“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所属企业”?3、这个文件中所
1、境外母公司(拟上市)将其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给境内子公司高管,境内子公司高管如何在境内申报缴纳个税?是适用国税函(2007)1030号文,还是适用国税函(2009)461号文?2、国税函(20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文件,强调的是自然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出资,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
我公司系一家园林绿化企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其他建筑业,并已取得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边坡治理工程、矿山生态复绿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技术开发等。现我公司在外省承接一项园林绿
有一些国税函是对个别省局请示的批复,台头对的是某个省局,请问这样的函对其他省是否同样适用?国税总局的文件有几类,效力有什么区别,怎样区分适用地区? 1、税务总局对某个下级机关的请示进行批复时,如果批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等不动产因政府政策性拆迁而取得的补偿收入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5]45号文规定第一条是否适用于原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大地税函[2008]253号文是否适用,大地税函
请问如果年底既有双薪又有分红,且不在同一月份发放,比如10月发放了分红,12月又发放了双薪,具体应该如何纳税?如何理解国税函[2002]629号及国税发[2005]9号文对此的描述? 分红是按“利息
请国税函[2009]698号文件第三条中的股权成本价是否包括实物出资额和2008年以前年度用未分配利润与提取的基金转增的资本金? 国税函[2009]698号文第三条股权成本价应包括非货币财产出资,但
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三十三条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请问对此理解是否如下:1、规划为可售车位的,单独核算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