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可以暂缓清缴吗?

Posted 产品

篇首语: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约,而败于奢靡。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可以暂缓清缴吗?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请根据国税函[2010]201号文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产品交付使用就要认定为完工产品,就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进行所得税的清缴。但我们企业,虽然有交付使用的开发产品,但也只是一部分,不到整体项目的30%,并且小区配套工程、绿化工程等还没有开工建设。现在税务所让我们清缴所得税,有很大困难。不知国家税务总局在出台上述文件时,是否考虑我们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应该规定交付产品占到项目的一定比例,达到一定的比例,才应办理所得税的清算。请您明确,我们企业这种状况,是否可以暂缓清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01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该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的关于完工产品确认的三个条件:“(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并不矛盾。之所以重申规定,显示了房地产税收调控政策在逐步收紧。开发产品只要办理入住手续,不管是否实际竣工备案,即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以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所取得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完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凡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因此,贵公司产品已经交付入住,说明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具备结算计税成本的条件,应当根据国税发[2009]31号规定调整完工产品的应纳税所得额。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跨年度的材料成本在汇算清缴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我公司于2009年12月销售生产的机床,直到2010年1月才取得购进材料发票。请问,这笔业务的购进材料的成本可以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

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新“企业所得税法”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08年始实施,明年1-4月即将开展的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还是仍适用老"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谢谢!2007.12.20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开

房地产企业取得次年发票是否可计入汇算年度的建安成本?

房地产企业当年建安工程已经发生(房屋当年已峻工,部分已出售),但当年底前未取得建安发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是否可计入汇算年度的建安成本?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

新开办的房地产企业业务招待费如何核定?

新开办的房地产企业,在第一年取得预售房产销售收入,因房地产正在建造中,故财务上未做销售收入而挂预收帐款,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业务招待费应该怎样核定?是按销售收入计算而是按预收帐款来计算?  根据

关于国税函(2008)2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问题

请问为什么要等待天津市国税局的回复,总局发的函地方国税可以选择执行吗?请尽快回复,距离申报的期限还有15个工作日。很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

知识大全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吗?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吗?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计税制度。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应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

知识大全 请问 我是二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 可是到第四季度总的又亏损 那预缴的所得税可以退回吗

请问我是二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可是到第四季度总的又亏损那预缴的所得税可以退回吗企业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年度汇算清缴为应退税款的,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回多预缴的税款。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资企业在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直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还是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才可弥补?

内资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企业在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报送亏损年度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报告或自愿委托具有办理涉税事项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

未办理完工备案和会计决算手续可以进行计税成本结转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由于种种原因未办理完工备案手续且未办理会计决算手续,此种情况是否视为已完工产品进行计税成本的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

知识大全 预缴季度所得税可以先扣除未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待汇算清缴时补充提供即可,是这样规定的吗

预缴季度所得税可以先扣除未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待汇算清缴时补充提供即可,是这样规定的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