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视同销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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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性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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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其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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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将部分外购的存货(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用于给消费者品尝,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已经按照视同销售进行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该视同销售部分所形成的销项税额,我公司计入了相关费用,请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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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是否视同销售?我公司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后,由于“投资”行为?ahref='http:/
委托外单位印刷的宣传资料,用于对外发放推广,是否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
公司为提高知名度而印制宣传资料(传单和广告手册)向公众发放,是否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何确定销售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