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重组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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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重组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于2009年4月30日下发,文件经层层转发后,到基层税务局的实际执行期是5、6月份,而文件要追溯至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时企业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已经完成,重新调整难度很大。请问,文件能否按下发日期执行,以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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