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是不是施工企业营业税法定扣缴义务人?

Posted 营业税

篇首语: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房地产企业是不是施工企业营业税法定扣缴义务人?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我企业与另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对于建安营业税我公司是扣缴义务人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贵公司作为建设方如果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对财税〔2006〕177号文件进行了全文废止或失效处理。因此,该规定已不再执行。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新营业税条例及细则实施后,贵公司已无代扣代缴施工方建筑业营业税的义务。

相关参考

房地产企业代扣砂石料资源税吗?--各地区不一样!

吉地税发[2003]5号文件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建筑业工程(含建筑、装饰、道路修建及其他工程作业)建设过程中收购砂石等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境外机构设计费用,是否需代为扣缴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是一家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6月与境外一家设计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对开发项目进行设计,合同规定该设计活动全部由该境外公司在境外总部设计,最终向我公司提交设计成果,且该境外公司在我国无

扣缴义务人的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部门还是地税部门缴纳呢?

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价值恢复、资产转让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金额。  3.第3列“本期计提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资产减值的准备金本期计提数的金额。  ……  5.第

企业分红代扣代缴所得税时点如何确定?

根据国税函[1997]656号文(该文现行有效),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取得的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得,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的所得,税务机关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指定扣缴义务人进行扣缴申报。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

投资、联营企业将接收投资的房地产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一条:“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

房地产企业“拆一还一”如何缴纳营业税?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公司对某宗地居民5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拆迁,并与居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用我公司在该宗地开发的商品房补偿居民,超过被拆迁面积部分(1万平方米)按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

房地产企业代收的抵押登记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在售楼时代收客户的抵押登记费,向客户开具收据,然后将款项代缴到市房地局,市房地局再分别开具给购房者个人。请问上述代收的抵押登记费要缴纳营业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房地产企业新设立的酒店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吗?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分立新设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并将公司旗下某一已开发完成的商业地产项目全部划入新设的酒店公司,请问此行为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他单位代建房屋,如何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建”房屋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54号)规定,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施工手续后,根据其他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并按工程进度预收房款,工程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