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技术服务公司还是技术企业本身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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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文件其中的序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第4项工业锅炉、工业窑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现在对该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存在理解上的分歧,是技术服务公司享受该政策还是技术企业本身享受该政策?
按照财税[2009]166号文件规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第1条规定,应当是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公司享受该政策。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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