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具是否确认收入?
Posted 收入
篇首语:案头见蠹鱼,犹胜凡俦侣。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是否确认收入?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客户给我们公司250万预付款,让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我们没有发货。我们已经就此笔业务确认了销项税,但是按照会计准则这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故此我们没有确认收入。但是当地税务机关非要我们确认收入,请问当地税务机关的说法是否正确?这种说法是否有税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
“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商品如果提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上要求销售商品时需同时满足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一)规定的条件,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因此,贵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先开具发票,虽然商品未发出,但按规定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取得对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我公司向进货商进货,因延迟付款,对方收取价外费用(延迟付款利息),并分别开具货款和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取得对方单独开的“价外费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票也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房产应如何确认收入?
1、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上收入和成本如何处理?按照原发票的凭证做负数分录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开票的房产应如何确认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
某公司销售货物,未收款先开具发票。请问,开具发票时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上述公司未收款先开具发票,应确认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复核人、收款人是否必须打印?盖人名章或者签字是否可以?国家有无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中,对复核人、收款人项是否必须打印问题无明确规定,打印、加盖名章或者签
去年8月份,我公司发生一笔销售业务,但没有给对方开具发票,此笔收入已按时申报。10月份,客户突然要求我公司对该笔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否开具该笔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
去年8月份,我公司发生一笔销售业务,但没有给对方开具发票,此笔收入已按时申报。10月份,客户突然要求我公司对该笔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否开具该笔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
无偿赠送货物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关于无偿赠送货物可否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
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是否可以向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销售成品油及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公司,既涉及17%增值税税率,又涉及13%的增值税税率。目前我们只对涉及17%增值税税率的商品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在我公司购买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