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制设备转为自用固定资产,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Posted 固定资产
篇首语:弓背霞明剑照霜,秋风走马出咸阳。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企业自制设备转为自用固定资产,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企业自制设备转为自用固定资产,是否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根据上述规定,自制设备转为自用固定资产,如果不属于上述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可不用做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又自制设备转为自用固定资产属于国税函〔2008〕828号文规定的内部处置资产情形,企业所得税也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三条(二)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
企业购入一批沙箱,计入库存商品账,后因其在生产产品时可反复使用,又转入固定资产账中,由库存商品转入固定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售价低于原值时,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如要缴纳应如何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售价低于原值时,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如要缴纳应如何计算?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售价低于原值时,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如要缴纳应如何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自2002年1月1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转为出租用或固定资产),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
B企业与A企业签订合同,向A企业出售一台机器设备,随后再采用融资租赁形式租回该设备,B企业销售机器设备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
B企业与A企业签订合同,向A企业出售一台机器设备,随后再采用融资租赁形式租回该设备,B企业销售机器设备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将今年外购的原材料用于制造自用机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县级供电公司购进电力时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但自用办公用电没有做销售处理而是做电损,不申报销售缴纳增值税,这部分电力产品只有进项,没有销项,是否有违税收原则?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
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转为出租用或固定资产),在营业税上是否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如果要视同销售,法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