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货物增值税免税问题

Posted 增值税

篇首语: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关于部分货物增值税免税问题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二)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三)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四)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第二条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针对以上问题,请问对于增值税减税、免税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是否有权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中的第一段已注明“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上述减免税项目已按规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有关规定。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企业出售2008年购进、提前解除海关监管的进口免税设备,是否允许抵扣已缴的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设备解除海关监管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58号)规定,根据海关进口货物减免税管理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应当由海关在一定年限内进行监管,提前解除

用于免税货物产生的下脚料征税问题

您好!我单位是一出口的外企,出口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以及部分一般贸易。来料加工时购进了部分国产材料,国产材料的进项税已经全部做进项税转出,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了下脚料,并且已经补交了下脚料的海关的关税及增

因对外承包工程而出口方便面和速冻饺子等食品是否免税?

因对外承包工程而出口方便面和速冻饺子等食品是否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出口货物退(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8号)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

企业既生产应税货物又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果原材料和固定资产不能准确区分,其进项税额该如何抵扣?

1.原材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

外贸企业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为零,进项税额可否进行抵扣?

如果外贸企业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为零,进项税额可否进行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免税的问题

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即50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税。)请问,此处所讲"符合条件的"条件是什么呢

曾经放弃增值税免税政策,以后还可以申请享受吗?

我公司因故放弃了增值税免税政策,请问,以后是否还可以申请享受免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

关于样品是否算作销售的问题?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现有部分自产产品需要展示在公司样品间,请问这些从仓库领出的产品是否应该算作销售处理?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知识大全 一般纳税人免税人月收入不超过三万元是否免税

一般纳税人免税人月收入不超过三万元是否免税一般纳税人月应税销售额不超过三万元,不免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一、增值税

把尿素销售给工业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

我单位是一家销售尿素为主商业企业,由于部分尿素销售对象不是农业产生者,而是销售给工业企业,那么,我单位销售所有尿素是否仍可以享受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