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是否计征消费税?

Posted 消费税

篇首语: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是否计征消费税?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是否计征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相关参考

生产啤酒的企业,将自产的啤酒自用或用于连续生产,是否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

直销经营模式下消费税税基如何确认?

我公司是一家直销经营模式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直销经营模式下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实行“产销一体”的,对于直销经营模式下销售的消费税应税产品,在计征消费税时税基如何确定呢?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

知识大全 税法对于消费税计征有什么规定? 急求答案 谢谢

税法对于消费税计征有什么规定?急求答案谢谢消费税(Consumertax)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重新贴标对外销售是否交纳消费税?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重新贴标对外销售是否交纳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规定: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公司为酒类生产销售企业。现生产啤酒和白酒,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应税率。

多项用途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通常我们对于用途难以划分的货物,采用应税产品销售额的方式来划分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消费者如何查验大米包装上的保质期?

按照我国国家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中的要求,大米在出厂进入市场销售前,必须在包装上标示大米的保质期。一般来讲,大米的保质期要求应以出厂的时期为起时之

消费者如何查验大米包装上的保质期?

按照我国国家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中的要求,大米在出厂进入市场销售前,必须在包装上标示大米的保质期。一般来讲,大米的保质期要求应以出厂的时期为起时之

我厂将自产的白酒与外购的礼品搭配成套对外销售,这部分收入如何计算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第五条有关“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

非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购买的理财商品是否应纳入金融产品计征营业税?

非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是否应纳入金融产品计征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确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