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生产企业将自产白酒用于企业自身的业务招待是否应缴税?
Posted 消费税
篇首语:生活若剥去理想、梦想、幻想,那生命便只是一堆空架子。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酒生产企业将自产白酒用于企业自身的业务招待是否应缴税?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白酒生产企业将自产白酒用于企业自身的业务招待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与消费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规定: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1号)规定:
“第六条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根据上述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将自产白酒用于本企业业务招待,应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参考
生产啤酒的企业,将自产的啤酒自用或用于连续生产,是否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
单位将自产水泥用于自建厂房,请问有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法规是否有规定应将其视同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
一家生产成品油的炼油厂,将自产的成品油用于本单位的客运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可以免缴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
炼油厂将自产的成品油用于本单位的客运汽车,是否可以免缴消费税?
一家生产成品油的炼油厂,将自产的成品油用于本单位的客运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可以免缴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
如果一家机床生产企业将自产的机床转作本企业的固定资产,请问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计入应税销售额缴纳所得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所列的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不包括此问题所描述的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既然这里的其他
企业自产的机器设备用于出租,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按视同销售来计算缴纳,该如何确定销售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视同销售。因
1自制混凝土用于非增值税项目是否属于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的范围?2、新营业税实施细则及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六条所称纳税人是否是特定的纳税
国税函[2008]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三)
我厂将自产的白酒与外购的礼品搭配成套对外销售,这部分收入如何计算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第五条有关“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
既有生产又兼营批发、零售业务,是否可适用3%的简易征收办法?
我企业有生产和销售自产(零售、批发)药品两种业务,已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像我企业既有生产又兼营批发、零售业务,是否可适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