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单位发生变化时,如何处理单位定期存款?
Posted 存款
篇首语:与天地兮比寿,与日月兮齐光。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存款单位发生变化时,如何处理单位定期存款?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因存款单位机构合并或分立,其定期存款需过户或分户的,须持原单位公函、工商部门的变更、注销、或设立登记证明及新印鉴(分户时还须提交双方同意的存款分户协议)等有关证件到开户行办理过户或分户手续,由开户行换发新证实书。相关参考
单位迁移的,其定期存款如未到期转移,应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一次性结清。
部分提前支取单位定期存款时,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的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视同全部支取。
1、单位活期存款按月计提利息,每月20日为利息计提日;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算日;2、单位定期存款按月计提利息,定期存款到期时或提前支取时一次性结息。
1、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2、定期存款存入方式可以为本行开立的活期结算账户转入、从他行转账存入;3、单位定期存款可约定多次转存。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单位如需办理质押贷款,可向开户行申请换开定期存单。
(1)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万元,期限档次从2005年9月21日起按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执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129号文件)。 (2)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
单位定期存款密码失密或印鉴遗失、损毁的,须持公函到开户行挂失,开户行受理挂失后,挂失生效。如存款在挂失生效前已被人按规定手续支取的,本行不负责赔偿责任。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的款项不能作为定期存款。
单位存款是指拥有货币的单位存入金融机构的货币,单位存款目前是银行负债的主要部分。 (1)按存款资金性质及记息范围不同可分为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 (2)按存款期限是否有约定可分为单位定期存款和单
已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注册验资户除外)并已预留印鉴的单位客户,在该营业机构开立其他结算账户及定期一本通账户等不同的单位银行账户时可申请使用同一套预留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