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核保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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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一个不想蹚过小河的人,自然不想远涉重洋。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人身保险核保的产生与发展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人身保险核保人身保险核保产生的理论基础来源于风险的同质性和公平合理经营的原则。保险经营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分散风险和分摊损失的过程,但在承保的风险中所必须注意的是,这种风险必须是同质风险,这样才能借以科学计算和厘定保险费率。但另外一方面,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而人自身的属性又具有多重性。就自然属性而言,其具有从出生到死亡这一系列过程的客观属性;就其社会属性而言,则又有种族、国别、民族、教育程度、环境、收入等等之区别。所以,保险公司在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制定保险费率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如年龄、性别的相同,还应考虑其它一些因素,如健康状况和生活、工作的环境等,并根据这些因素影响的程度,加以考虑保险费率的增减。正是在对这种风险同质性和公平合理经营原则的从无到有,并逐步深入的认识过程中,核保也逐步得以发展。

早在十八世纪以前,人身保险几乎是无任何核查措施,采取来者不拒的方式,但随着这种方式的风险和缺乏公平和理性的逐渐暴露,使得很多承保公司均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营。所以,以后的寿险经营者开始试图根据投保人的年龄、性别等来做出一些选择。

到1706年,美国长期保险公司则已经采取将被保险人的年龄段限定在12~45岁,以及被保险人还必须接受理监事会的询问和有关健康状况、经济地位的调查等一系列措施。而英国公平人寿保险公司于1762年成立后,则第一次采用均衡保险费李乃局算保险费率,对超出一定条件的投保者,额外加收保费,开始了人身保险费率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历程。1794年,美国北美保险公司则首先为保险人进行普通体检,并以该结果作为核保依据。随后,其他保险公司纷纷效尤。此后,体检也就成了核保的必要项目。到了1811年,体检转由医师来进行,保险公司对健康状况不良者则加收10%的保险费。由此开始了保险公司的体检医师制度。

随着人寿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科学手段的增加,1919年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数理查定法”。即通过对各种不同的影响死亡率的因素赋值,增加死亡率的因素赋以正值,反之则为负值,最后加总得出终值,并以次来确定费率。这一方法的确立,使医务查定的功能得到真正发挥,同时也是保费的增加真正建在科学的基础上。这一方法从而也得以沿用至今,并且还在不断的发展完善。

在现代,特别是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各种信息互联网的形成,极大的推动了人类信息化过程。寿险的核保也和其他学科一样,借助现代的科技成果,为自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而在如何更全面、完整、系统的控制风险这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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