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再保险合同的运用

Posted 合同

篇首语:饱带饥粮,晴带雨伞。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预约再保险合同的运用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预约再保险合同的运用

预约再保险实际上是固定再保险的一种补充形式。如有的业务虽然已经列入分出公司的固定再保险合同,但因合同限额低,有时不能满足需要,需将一定溢额另行安排分保。若采用临时再保险合同形式,手续繁多,难免误事;如果另行签订固定再保险合同,业务量又不够充足。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预约再保险合同形式。

预约再保险合同主要适用于某些有特殊风险的业务(主要是火险和水险业务),或者因某种原因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开的业务,例如,火险中,对某一地区一年中特别严重的某一季节的火灾保险;水险中,对某一特别危险的航线的保险等。

相关参考

预约再保险的特点

预约再保险的特点1、预约再保险对于接受公司具有合同再保险性质,对分出公司则具有临时再保险性质。2、预约再保险较临时再保险手续简便,节省时间。3、接受公司对预约再保险的业务质量不易掌握。4、预约再保险业

预约保险合同与即时保险合同的区别

预约保险合同与即时保险合同的区别预约保险合同与即时保险合同的区别表现在:首先,合同是对未来合同生效设定条件;其次,强调未来生效的合同,应该以投保人的通知为准;最后,不规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留待期限届满

财产再保险的安排类型

财产再保险的安排类型(1)根据再保险合同时限划分,财产再保险可分为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一、临时再保险临时再保险是最古老的再保险安排方式,它是财产保险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将有关风险或责任进行

成数再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

成数再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尽管存在种种缺陷和不足,但是成数再保险合同的好处是主要的,这也是成数再保险合同被广泛运用的原因所在。成数再保险合同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其适用的主体范围。资金雄厚、实力强大的保险公

预约分保险合同与固定保险合同

预约分保险合同与固定保险合同预约分保合同与固定分保合同一样,都是长期性合同,事先不规定合同终止日期,但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预约分保合同是对固定分保的一种补充。如有的业务已列入固定分保合同

保险合同的分类

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4、

再保险合同的分类

再保险合同的分类再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临时再保合同临时再保合同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为了进行临时再保险而签订的合同。临时再保险合同是再保险的初级形式。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很

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分类

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分类比例再保险合同又分为成数再保险合同和溢额再保险合同。1.成数再保险合同成数再保险合同签约双方一般对某种业务的每一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约定固定的比例,再保险分出人对约定的业务,一律

再保险合同的特点

再保险合同的特点与原保险合同相比较,再保险合同有如下特点:1、合同主体不同原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主体都是保险人,即分出人和分人人。2、合同的标的不同原保险合同的标的或是财产、或

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

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赔偿请求权的独立性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既然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因此原则上而言,原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再保险合同的再保险人之间并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