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例分保合同的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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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例分保合同的优点和缺点这种分保的优点是:不用逐笔地决定再保险,进行再保险登记和寄送报表,只在发生损失时才寄送损失报表。因此,帐务很少,管理费用也低。此外,再保险费是事先固定的。便于原保险人预算成本,成本可以随着损失率,保费收入的发展,再保险市场的情况作较大变动,灵活性大。对于分保接受人而言,不需提供保费和赔款准备金,需预付再保险费,但不付再保险手续费。
这种分保的缺点是:
(一)不能用来交换业务。因此,分出人得不到回头业务。
(二)由于分保接受人不得供保费和赔款准备金,因而分出人得不到财务上的支持。
(三)分出人经营业务的结果与分保接受人无直接的联系。如出现大的赔款,分保接受人会遭致亏损,而分出人仍可有盈余。但如出现大量小赔款,则全由分出人负责,分保接受人无任何责任,有悖共命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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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数分保的优点和缺点成数分保的优点是保费和赔款的计算等手续较溢额合同分保简单,此外分出人和接受人共命运,共享盈利共摊亏损。缺点是,对于保额较小的业务,分出人虽能自留,但按合同规定有义务分出,从而有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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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例再保险的分类非比例再保险的种类主要有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赔付率超赔再保险。1、超额赔款再保险超额赔款也可以是非比例再保险的通称,但这里指的是以赔款额度作为自留和分保界限的一种分保方式,在运用中也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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