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保险合同与总括保险合同的区别

Posted 保险合同

篇首语: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集合保险合同与总括保险合同的区别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集合保险合同与总括保险合同的区别

(1)集合保险合同虽针对众多标的,但各标的的价额按照双方约定而成为确定保险金额的根据。总括保险合同针对众多标的,并且只确定一个保险金额,并不分别订立具体保险金

额,而集合保险合同则分别订立保险金额。

(2)集合保险合同的标的要求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例如,停泊在码头内的待修船舶,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与此不同,总括保险合同不要求标的物在性质上或种类上相同,只要在一定的位置及空间范围内即可。

(3)集合保险合同在订约时,必须明确各标的物的所属关系及价值,以便合理确定保险金额。而总括保险合同在订约之时,并不要求明确标的的性质及归属价值等。只有于危险事故发生情况下才对于标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相关参考

总括保险合同的构成要件

总括保险合同的构成要件(1)标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不明确。例如,仓储保险合同中,无法准确知晓货物所有人,也没有必要知晓,因为合同订立及责任分配,只发生在仓储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2)标的物名称不记载于

总括保险合同的意义

总括保险合同的意义(1)扩大承保范围。便利于投保人,因为强调特定化的标的会限制保险业务开展。(2)分散风险责任。财产责任人可以通过总括保险合同将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保证经营安全。(3)简化投保程序

重复保险合同与单一保险合同区别

重复保险合同与单一保险合同区别重复保险合同指对于同一保险标的的同一保险利益,投保人与多个独立的保险人签订的多个保险合同。在这种保险合同中,只要多个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则不影响保险合同

单一保险合同与重复保险合同区别

单一保险合同与重复保险合同区别重复保险合同指对于同一保险标的的同一保险利益,投保人与多个独立的保险人签订的多个保险合同。在这种保险合同中,只要多个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则不影响保险合同

预约保险合同与即时保险合同的区别

预约保险合同与即时保险合同的区别预约保险合同与即时保险合同的区别表现在:首先,合同是对未来合同生效设定条件;其次,强调未来生效的合同,应该以投保人的通知为准;最后,不规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留待期限届满

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1、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而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各种组织。2、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与健康,保险价值无法用金钱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的区别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的区别1.直接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终止的直接原因是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一方死亡或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发生;保险合同的解除虽然也需要某些法定或约定事由,但解除合同的直接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区别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区别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

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的联系与区别1.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之间的联系(共同性)表现在:(1)二者具有共同的保险基础,都是为了稳定社会经济生活,都是采用危险分担的原理而设定保险人责任的

给付性保险合同与补偿性保险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给付性保险合同与补偿性保险合同的联系与区别1.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之间的联系(共同性)表现在:(1)二者具有共同的保险基础,都是为了稳定社会经济生活,都是采用危险分担的原理而设定保险人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