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保险的组成
Posted 保险
篇首语:人的大脑和肢体一样,多用则灵,不用则废-茅以升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火灾保险的组成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火灾保险的组成火灾保险分主险和附加险两大块。
1、火灾保险的主险
主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任何一个投保人都必须面对的雷电、失火等引起的火灾以及延烧或因施救、抢救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支付的合理费用。投保人投保火灾险时根据本身财产的危险程度,缴纳相应的保费。火灾保险费一般相当于相应危险程度传统财产保费的60%~70%。
2、火灾保险的附加险
投保火灾保险主险以后,可根据本身财产面临的客观危险,自由选择投保附加险。火灾保险共设八个附加险:
1)水灾险。承保由于暴雨、洪水、消防装置失灵、水管爆裂造成的财产损失。
2)风灾险。承保8级以上的风,如台风、飓风、龙卷风等造成的财产损失。
3)爆炸险。承保因核子以外的爆炸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4)碰撞险。承保因飞机、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机动车辆、轮船碰撞所致的财产损失。
5)地震、地陷、火山爆发险。承保地震、地陷、火山爆发造成的财产损。
6)岸崩、冰凌、泥石流险。承保岸崩、冰凌、泥石流造成的财产损失。
7)外来恶意行为险。承保非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抢劫、盗窃攻击、打砸暴力等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
8)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险。承保因罢工、集合游行以及治安当局为防止上述行为而采取的行动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每个附加附险的保费相当于传统财产险保费的5%~20%,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附加险,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支出,又可获得充分的经济保障。
相关参考
火灾保险合同的内容1.火灾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范围广泛各种企业、团体及机关单位均可投保团体火灾保险;所有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均可投保家庭财产火灾保险。2.火灾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1)火灾保险的可保财产包括
火灾保险合同的终止(一)因全部灭失的终止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全部灭失时,无论因保险事故(火灾)的发生,或是因保险事故以外其他原因,火灾保险合同均当然终止。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而全部灭失的,保险人应负赔
火灾保险的基本特点火灾保险是一种传统的、独立的保险业务,其独立存在并发展至今的事实,即是该业务具有不同于其他保险业务的特点,并无法用其他保险险种来替代的具体体现。根据火灾保险的实践,可以总结出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合同的效力火灾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的一种,其当然适用保险法总则及有关保险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例如,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危险通知义务,以及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范围等法律一般规定,对火灾保险合同也都适
火灾保险合同的特点(1)火灾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陆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种财产物资。动态条件下或处于运输中的财产物资,不能作为火灾保险的投保标的。(2)火灾保险合同所承保财产的存放地址是固定的
团体火灾保险的险种团体火灾保险包括如下险种:1、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基本险仅承保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2、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承保的责任范围较财产保险基本险广得
火灾保险的一般内容1、火灾保险的适用范围1)从保险业务来源角度看,适用范围最广泛。各种企业、团体及机关单位均可投保团体火灾保险;所有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均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2)从保险标的范围看,火险
团体火灾保险的基本内容1、可保标的与不保标的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财产物资,但也并非一切财产物资均可以成为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可以通过划分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来加
火灾烟雾通常是由以下三种物质组成的混合气溶胶: 1、气相燃烧产物; 2、未完全燃烧的液相、固相分解产物; 3、未燃的高温可燃蒸气。
火灾烟雾通常是由以下三种物质组成的混合气溶胶: 1、气相燃烧产物; 2、未完全燃烧的液相、固相分解产物; 3、未燃的高温可燃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