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决赔案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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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赔案的原因分析未决赔案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常原因造成的未决赔案;另一类是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未决赔案。应注意加强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未决赔案的分析。非正常原因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但主要是内部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管理方面的问题、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分析的目的是要了解造成案件非正常未决的原因和数量,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解决这些问题,降低非正常未决赔案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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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赔案管理的意义未决赔案是指已经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赔付结案的案件。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和存在一定数量的未决赔案是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未决赔案的存在都是正常的。保险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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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特点未决赔款准备金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未决赔款一般是以保险金形式支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确定的,因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时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其支付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二是未决赔款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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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方法未决赔款准备金对非寿险公司来说是最为重要的负债项目之一,如何科学准确地对其进行估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内许多学者都对此做了研究。李中杰、孟生旺和袁卫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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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代理人的种类理赔代理人有两种:一种是没有核赔权的,就是保险公司没有开给他信用证,他对审核赔案提出意见并将赔案全卷寄给保险公司出单机构,经其核定后如同意赔付,则将赔款汇给他们转交给被保险人;另一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