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肓保险的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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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缴费凭证和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如经本公司体检的,则应扣除体检费。投保人已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二年保险费的,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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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

教肓保险的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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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肓保险的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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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

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指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对原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溯及力。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对以下情形不具有溯及力:(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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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权利

保险人《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有:1、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2、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3、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4、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