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不能受益条款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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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不能受益条款的法律依据

《海牙规则》当中就有与承运人不能受益条款类似的规定,该规则中的第三条第8款规定:“运输合同中的任何条款、约定或协议,凡是解除承运人或船舶对由于疏忽、过失或未履行本条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而引起货物或关于货物的灭失或损害的责任的,或以下同于本公约的规定减轻这种责任的,则一律无效。有利于承运人的保险利益或类似的条款,应视为属于免除承运人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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