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数再保险的严峻形势
Posted 公司
篇首语:时间铭记梦想的足迹,历史镌刻奋斗的功勋。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成数再保险的严峻形势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再保险业务自身的特点使其与中资直接保险公司相比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1)再保险业务由于其经营特点,本身具有开放性,外国再保险公司即使没有营业执照,也一直在海外做中国业务,结果,外资公司进入这一市场的成本又大大低于进入直接承保市场的成本。(2)再保险业务的竞争与直接保险业务的竞争的另一个明显不同之处在于;没有竞争的“缓冲地带”。外资公司与中资直接承保公司之间的竞争,是抢客户、争保单,而同再保险公司的竞争,则是对分出公司的争夺战。丢掉一张保单和丢掉一个公司的力量当然不一样,丢掉一个公司就等于失去一部分市场。
2.中资再保险公司同外资再保险公司差距悬殊。同发达国家的再保险公司相比,中国再保险公司差距表现在:资产规模不够大,实力不够强,在产品开发创新、技术力量、服务质量、信息处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差距。此外,尚未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按劳分配等激励机制,这都削弱了中国再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3.竞争模式和产品结构的转变。随着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进入和以同等条件参
与市场竞争,中国的再保险市场将结束“仅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局面。与此同时,竞争模式将从以非技术创新、非服务创新为主向以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为主的模式转变。中国再保险经营的传统产品结构以比例再保险中的成数分保方式为主,甚至溢额分保都不多见,这种简单的再保险产品安排方式同外资再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迅速调整再保险安排方式并开发出价廉物美的产品的情况相比,中资再保险公司怎么可能有竞争力可言。因此,中资再保险公司面临的国际化竞争强度大大增强了。
相关参考
成数再保险合同的优势成数再保险合同的优势在于手续简便,账务计算简单,节约经营成本。由于成数再保险合同对于每一危险单位的再保险责任,均按照保险金额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比例承担,因此,原保险
成数再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尽管存在种种缺陷和不足,但是成数再保险合同的好处是主要的,这也是成数再保险合同被广泛运用的原因所在。成数再保险合同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其适用的主体范围。资金雄厚、实力强大的保险公
成数再保险合同的弊端成数再保险合同的弊端在于业务缺乏弹性,不能均衡风险责任。对质量好的小额业务,本来没有必要安排再保险,但按照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原保险人有义务将业务分出,因而要支付较多的保险费,而对某
再保险业务中按保险金额的成数计算再保险责任的一种方式,是指原保险人(分出公司)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约定的比率向再保险人(分入公司)再保险的方式。按照这种再保险方式,不论分出公司承保的每一风险单
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的异同(1)相同点:都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责任分配,且自留额、分保额与总保险金额都存在一定比例关系,都属比例再保险。(2)区别:A.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确定的,在自留额限额内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的分类分为两种方式: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溢额合同内的成数合同。成数合同之上的溢额合同这种混合方式是分出公司先安排一个成数合同,规定合同的最高限额,当保险金额超过这个限额时,再按
成数再保险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合同双方利害一致。即对盈余或亏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利益是一致的;(2)手续简化,节省成本;(3)但缺乏弹性。由于不论业务大小和质量好坏,双方均按约定的比例分担,因而
比例再保险的分类基本的比例再保险形式有两种,分别称为成数再保险(QuotaShareReinsurance)和溢额再保险(SurplusReinsurance)。1、成数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按
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9.11”事件对全球再保险业带来的巨大影响,使得如何加强再保险业的监管成为国际保险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再保险业的发展历史不长,目前既存在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
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分类比例再保险合同又分为成数再保险合同和溢额再保险合同。1.成数再保险合同成数再保险合同签约双方一般对某种业务的每一危险单位自留额和分保额约定固定的比例,再保险分出人对约定的业务,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