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括保证保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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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括保证保险的特点其特点为:合同不载明每一雇员的姓名、职位名称及保证金额,只要确认损失系雇员的不诚实行为所致,无须证明由何人或何种职位所致损,便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方式的优点在于无须为决定哪一职位或哪一个人需要保证而烦恼。自动承保任何新进的雇员,无须告知保险人,也无须在当年增加保费。在个人保证保险或职位保证保险下,通常雇主在获得赔偿前,必须证明由何人或何职位所致,而在总括保证保险下,只要确认损失系雇员的不诚实行为所致,即可获得保险人的赔偿。由于总括保证保险具有前两种保证所不具有的优点,所以总括保证保险已成为诚实保证保险中最为流行的一种形式。其缺点则是每个雇员的保证金额相同,故而为补救该缺点,在保险实务中,许多雇主除投保总括保证保险外,还另外投保个人或职位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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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括保险合同的意义(1)扩大承保范围。便利于投保人,因为强调特定化的标的会限制保险业务开展。(2)分散风险责任。财产责任人可以通过总括保险合同将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保证经营安全。(3)简化投保程序
3D保单的内容其内容包括五部分,被保险人可选择投保部分或全部。这五部分内容是:①雇员不诚实保证保险,相当于上述的商业总括保证保险或职位总括保证保险。②屋内财产的盗窃保险。③屋外财产的盗窃保险。④保管箱
集合保险合同与总括保险合同的区别(1)集合保险合同虽针对众多标的,但各标的的价额按照双方约定而成为确定保险金额的根据。总括保险合同针对众多标的,并且只确定一个保险金额,并不分别订立具体保险金额,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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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额人寿保险的特点变额人寿保险与传统寿险相比较,其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其保费的缴纳与传统寿险产品相同,是固定的,但保单的保险金额在保证一个最低限额的条件下,却是可以变动的。变额寿险也是因此而得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