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限期条款的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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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宽限期条款的缴纳方式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宽限期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很多人寿保险合同采用分期缴纳的形式,即投保人除了在保险合同生效时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外,每年在保单生效的对应日也应该缴纳约定数额的保险费。但是由于很多实际原因,不可能每个投保人长期如一地每年都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因为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失效,就会频繁大量地恢复合同效力,这对保险双方都是费时费力的事情。而宽限期条款则解决了这个问题。
相关参考
宽限期条款人寿保险大部分为长期合同,交费期间有的长达几十年。交费期间常出现一些无法按时交费的情形,比如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拮据等。为避免保险单轻易失效,保险人一般给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一定的宽限期,在
不再进行交费,一般可以采取一下几种办法:(1)自动垫缴。就是说,投保人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按时交费,可利用保单已产生的现金价值来垫缴所欠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2)退保。根据投保人申请,按照现金价值退还
规定宽限期条款的意义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性合同,规定一个宽限期,不仅方便了投保人缴费,也避免了轻易导致保险单失效的情况发生,同时,也有利于维持较高的保单续保率。当然这一条款只适用于第二期及其后各期的付费
我国人身保险经营中宽限期条款的法律体现我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
保单贷款的种类保单贷款有两种形式,一是保费贷款,即一般保单上所指的自动保费垫缴。当投保人在宽限期后仍未缴纳保费时,保险公司自动地从保单的现金价值中为其垫付保险费。一般国家对此条款未作要求,但大多数保险
保险合同特约条款的内容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包括附加条款、保证条款、协会条款。1.附加条款多是关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因具体合同而异。概括起来有:(1)不可抗辩条款。(2)自杀条款。(3)宽限期
个人健康保险常用条款(1)续保条款。该条款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险人有权拒绝续保,或有权解除健康保险单的环境因素或条件;二是保险人有增加健康保险单的保险费的权利。(2)宽限期条款。即规定一定时间的期
复效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另外对于万能寿险,如果保单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来支付每月的死亡率和费用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责令限期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__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责令限期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_____滞纳金。A、2%B、5%C、2%0D、5%答案:C解析:《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的相关规定自动垫缴保费条款条款包含:条款一:投保人为未能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而此时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同时该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签缴的保费时,除非投保人有反对声明,保险人应自动缴付所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