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保险的特点
Posted 团体
篇首语:做一个决定,并不难,难的是付诸行动,并且坚持到底。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团体保险的特点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危险选择的对象基于团体。团体保险的保险人在承保时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不是个人。因此,进行对象选择的重点是审查团体的合法性和团体成员的比例。投保团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组织,如各种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投保团体中参加保险的人数,与团体中具有参加资格的总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保险人规定的比例。通常规定,如果团体负担全体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全部参加;如果团体与个人共同负担保险费,投保人数必须达到合格人数的75%以上。另外,对少于 10人的团体可能不能投保团体保险。2、被保险人不需体检。对投保团体进行选择后,可以确保承保团体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对个别具体的被保险人就不需体检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险人,也节省了成本费用。
3、团体保险的保险费率低。由于团体保险的保险手续简化,节约了大量的费用,从而降低了附加保费,毛保费自然降低。而且,团体保险的死亡率比较稳定,与个人保险的死亡率基本一致,甚至低于个人保险的死亡率,也使得团体保险的费率低于个人保险的费率。
4、团体保险采用经验费或由于针对团体设定保险费率,其团体的死亡率随团体人员的工作性质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方向类别的团体适用不同的费率。该费率根据投保团体的理赔情况制定,为经验费率。
5、团体保险使用团体保险单。团体保险以集体的名义投保,投保人是组织,其使用的保险单为团体保险单,即一份总的保险单,而不像个人保单那样,通常针对单个的被保险人分别开立保险合同。在团险的保险单中要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变更等合同行为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通常,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通过投保人或专门的账户进行,不直接面对单个的被保险人。
6、团体保险的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团体,保单使用团体保单,保费统一缴纳,因此,保险人对于团体保险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如在保险期限上,可以是定期、终身、定期与终身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在保费缴纳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是趸缴、分期缴纳、趸缴与分期缴纳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在被保险人方面,被保险人可以是确定的个人,也同以是约定条件下不确定的个人;在保险金的给付上,可以是定额给付,也可以是根据被保险人不同而不同的非定额给付。
相关参考
团体健康保险的特点团体健康保险除提供与个人健康保险相类似的医疗保障外,还提供一些个人健康保险所没有的保障项目,如牙科医疗、处方药费用等。与个人健康保险相比,团体健康保险具有以下特点:(一)保险费率低团
相对于个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低,保障高;保险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满足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需求;即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投保,也可根据投保单位类别投保,公平合理,方便快捷;保险期间灵活,即
1、用对集体的选择来代替对个别被保险人的选择,这是团体保险最主要的特征。2、手续简化,一张保单就可以承保数百人、数千人、甚至数万人。3、保险费率优惠,团体保险能减少逆选择的消极因素,降低保险公司内部的
1、团体寿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团体定期保险。其特点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收取保费,提供职工的身故保障,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部分。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障,转移企事业单位由于遭受意
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反映了团体保险当事人和关系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团体保险合同的形式、团体保险合同的条款等。由于团体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所以团体保险合同的形式包括
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的内容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主要包括团体长期护理保险、团体牙科费用保险、团体眼科保健保险等。1.团体长期护理保险团体长期护理保险通过承担被保险人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帮助那些因为残障或
团体保险合同的要素1、团体保险合同的主体团体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必须有订立团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作为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的主体。团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是投保人(即团体)以及保险人。此外,由于团体
团体保险的原则一、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它合法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都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不能接受以购买保险为唯一目的而临时组成的团体投保团体保险。团体保险拒
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与复效1、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是指在团体保险合同的存续期内,具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团体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一般表现为团体保险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变更。团体保险受益人的变